承德市滦平县残联着力保障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质量

03.12.2015  16:14

 

为保障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形势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基本公共服务行动计划(2013—2015)的通知》,2015年度我县共有896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

(一)补贴对象。具有滦平县常住户籍,年龄在16-60周岁,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人;残疾人本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二)补贴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按照每人每年26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