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残疾人联合会荣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13.01.2017  16:37

      近日,河北省廊坊市残联被司法部授予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这些年来,廊坊市以打造“精准服务法援、信息宣传法援、绿色通道法援”为抓手,全力构建惠及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为困难残疾人提供贴心法律服务。

    立足完善服务残疾人体系,打造“精准服务法援”。2011年初,廊坊市残联及10个县(市、区)残联积极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救助站,联合廊坊市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等11个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设办公场地,抽调专业工作人员,制定了残疾人法律救助制度、条件、流程,并上墙公示。全市残联系统和残疾人法律救助机构共发放《残疾人法律救助卡》、《残疾人法律救助宣传手册》、《残疾人法律救助指南》、残疾人法律救助宣传单等宣传资料30万余份,悬挂法律救助宣传横幅1000余条,各级残联组织举办的残疾人法律培训30多期,举办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知识竞赛、残疾人维权座谈会等30余场次。

    立足扩大公共宣传教育局面,打造“信息宣传法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电子信息方式,对残疾人法律救助进行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并不断创新宣传方式,采取普遍宣传与个案宣传、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向残疾人宣传维权的法律救助知识,引导残疾人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念,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利用每年的“全国助残日”、“9.1《法律救助条例》颁布纪念日”、“12.4法律宣传日”等,通过法律救助与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走上街头进行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现场接受残疾人的咨询解答、现场受理残疾人法律救助申请等方式进行宣传。在《廊坊日报》、廊坊市电视台《廊坊新闻》、廊坊人民广播电台《百姓热线》、《法制广场》等制作专题节目或开辟专栏,结合成功办理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对涉及到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及法律救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立足开辟残疾人法律救助新通道,打造“绿色通道法援”。多年来,廊坊市残联积极与司法局联系沟通,及时调整扩充了法律救助事项,把涉及劳动纠纷欠薪、工伤事故请求赔偿,侵权赔偿等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案件重点列入法律救助范围;及时放宽法律救助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救助申请门槛,同时,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积极创建残疾人法律救助“绿色通道”,对残疾人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出仲裁或诉讼时效的法律救助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建立了完善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事项范围的动态调整机制。

    “十二五”以来,全市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559件,提供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900份,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最大限度的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