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行刑前的不眠夜

31.07.2015  14:44
  2002年8月23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宣布了对抢劫、盗窃犯曹红军、抢劫犯邓继明的死刑判决和四川省高级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定。宣判后,死刑犯曹红军、邓继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法院的宣传干事,在曹红军执行死刑的前夜,对他进行了面对面的采访,亲眼目睹和感受了他在人世间最后十多个小时的全过程。     曹红军系崇州市江源镇某村农民,1997年,刚满18周岁的曹红军,来到某派出所,以帮该所抓小偷为借口,骗走该所的90型摩托车后,将车销售,获赃款一千二百元。同年,又伙同他人窜至双流县某乡镇,以帮朋友艾某家栽秧为借口,乘朋友家无人之机,将其价值人民币四千五百六十元的“嘉陵”70型摩托车盗走,销赃获款一千六百元。案发后,曹红军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十月被法院以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1999年,曹红军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作案犯罪,伙同他人三次盗窃三辆摩托车,2001年6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01年5月,崇州市公安机关破获王某等人的抢劫、盗窃团伙后,王某揭发了曹红军在金鸡乡盗窃作案时将被害人杀死以及曹多次参与抢劫、盗窃犯罪的事实,根据此线索,公安人员立即将正在服刑的曹红军的指、掌纹提取比对,最终认定曹红军系2000年2月金鸡乡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死刑犯临刑前的不眠夜,中国死刑犯的临刑纪实:     经成都中院审理查明,2000年2月10日上午,曹红军窜至崇州市金鸡乡某村,在何某家欲盗窃财物时,被何某发现,曹便持刀威胁并将其捆绑,而后持木凳猛击何头部致其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抢得690元现金后逃离现场。此外,曹红军还伙同王某、廖某某等(均已判处)于1999年3月至2000年5月期间,先后在崇州市多次采用暴力手段抢劫和入室窃取他人财物,或在实施盗窃过程中,对受害人采用持刀威胁、捆绑、堵嘴等暴力手段劫取钱财。在共同犯罪中,曹红军参与抢劫作案2次,抢得财物1200余元;参与盗窃作案11次,盗得财物共计价值13670余元。其中失主杨某某因治病的钱被盗,气急之下上吊自杀。成都中院审理认为,曹红军的行为,分别构成抢劫罪和盗窃罪,遂依法作出死刑判决。判决后,曹红军未提出上诉。     8月22日晚,在崇州市看守所内,法官向曹红军宣读了四川省高级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定书,当法官问其有何意见时,他面无表情地说:“没有。”     宣判完毕后,曹红军被带到一间管教室内,由专人负责看管。我们随即对曹红军进行了面对面的采访。     问:你现在有什么感想,感到后悔吗?     答:我现在非常后悔,后悔也没有用了!如果现在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回去好好种田,老老实实做人。虽然说人生自古谁无死,但生老病死是很正常的。我们口头上说不怕,现在内心非常怕死,谁愿意这样死呢!没有走到这一步,是无法体会到的。     问:你认为法院的判决公正吗?     答:我认为公正,自古以来杀人偿命。     问:你为什么没有提出上诉呢?     答:我服判。判前,我还抱有幻想,我想中院对判死刑的案子是认真的。我没有理由上诉,从我的案子上说是没有从轻情节的。   问:你知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吗?     答:我以前根本不相信,王某把我杀人的事检举了,他得到了从轻处理,我现在相信了,但已经迟了。     问:你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吗?     答:我抱有侥幸心理,我不说,没有哪个知道。唉!天作孽可谅,人作孽不可饶。迟早都要面对这一天。     问:你们在社会上混的人,似乎讲究义气,为哥们义气,可以两肋插刀,王某是你的好朋友,你认为他为什么要检举你呢?     答:什么哥们义气,都是假的。王某说过,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关键时候,就出卖朋友。     问:你对你犯下的罪行,忏悔过没有?     答:去年6月,我从新源监狱押回看守所后,我就知道我做的事发了,再隐瞒也没有用,我就提出过要捐献器官和遗体。判死刑后,我还写过捐器官申请,后来听说手续太麻烦了,就没有结果了。     问:你家里有什么人,你结婚没有?     答:只有父母,他们都五十多岁了。我今年才二十三岁,没有结婚。我现在太留恋人世了,还有许多幸福没有尝试过。我现在是等死的人,才知道生活的美好。常说宁愿轰轰烈烈过一时,不愿平平淡淡过一生。我现在死到临头,才明白平平淡淡过一生的价值,到我这种地步,才切身体会得到。     问:你父母知道你现在的情况吗?     答:肯定知道。我很对不起他们,我屡次被判刑,伤透了他们的心,没有脸面对他们,相见不如怀念。遗书都不想写,怕再让他们伤心。     问:你是什么时候进入社会的?     答:我12岁前很听家里的话,但读初中一年级时,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常呆在一起,我的自制力差,总是管不住自己,书也读不进去了,就到社会上去闯荡,学会了吃好的,穿好的,我家里穷,没有条件满足我,父母也管不住我。我虽然只读到初一,但进入社会后,我读了很多书,押回看守所后,我也爱读书,我特别爱好文学,上学时,我的成绩很好。     问:在你童年时,你父母对你溺爱吗?     答:有知识的父母知道如何引导娃娃走正道,没有知识的父母只知道想方设法满足娃娃的要求。     问:97年你第一次犯罪,刑满释放后,你为什么不吸取教训,又去重新犯罪呢?     答:我99年刑满释放回来后,也想过通过正当职业找钱,但我自制力差,又吃不得苦,我在社会上过惯了吃好、穿好、玩好的不劳而获的生活,我现在身上穿的这件衬衣都值三百多元,虚荣心为我以后的犯罪埋下了伏笔。跟王某他们混在一起后,去偷、去抢,钱来的容易。     问:从外表看,你显得很文静,但当你到金鸡乡何某家盗窃时,被何发现后,你持刀威胁,对他进行捆绑,你为什么还要残忍地用木凳将他打死呢?     答:因为他反抗,我就会暴露罪行,一旦被抓我就什么都没有了。当天还是我的生日。     问:你为什么要在生日这天去抢劫杀人呢?     答:我需要钱,当天我用抢的钱和朋友一起耍,晚上还吃过麻辣烫。   问:你们在作案时,害怕吗?被抢的人,反抗的人多吗?     答:肯定害怕,害怕被抓。反抗的只有何某一人,其他人都不敢反抗,他们害怕,正是他们不敢反抗,我们的胆子才越来越大,是他们纵容了我们犯罪。     问:你作案时,想到过父母没有?     答:没有,我只想到我自己。我要生存,没有钱只有去做这些,父母没有经济条件满足我的虚荣心。     问:你有什么话要留给你的朋友或同龄人呢?     答:希望他们不要学我,要慎重交友,交友不慎就会学坏,走上犯罪。     问:你现在最牵挂的人是谁?     答:我的父母,还有我的女朋友。     ……     天渐渐发白,健谈而又很配合采访的曹红军话越来越少,他有气无力地坐在椅子上,目光呆滞地望着窗外的天空,双眼充满了绝望,满脸欲哭无泪的颓丧,似乎害怕黎明的到来……     23日上午10时15分,在崇州市郊外的刑场上,一枪响,结束了抢劫、盗窃犯曹红军短暂而罪恶的一生。     23上午8时,采访结束后,我们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门,突然感到外面的空气格外清新,自由与禁锢仅仅一墙之隔,大墙内外完全是不同的两个世界。对曹红军临刑前的采访,使我们强烈感受到他对生命的无限眷恋和对罪恶的无比忏悔,也许,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其言也哀。人生是美好的,为什么人总是在失去的时候,才能领悟到曾经拥有的自由和幸福呢?多行不义必自毙,作恶多端的曹红军最终受到了法律最严厉的制裁,正应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这起案件,能给广大青少年朋友以警示,一定要慎重交友,一定要学法、懂法,不要贪恋奢侈、不劳而获的生活而挺而走险。请珍惜人生,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