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洁:“环评报告”究竟是谁的“秘密”?

06.11.2014  12:55

    位于深圳罗湖的下坪垃圾卫生填埋场恶臭扰民,引发坂田南片区数十万居民不满。居民代表要求深圳市城管局和深圳市人居委公开环评报告,但是未能如愿。昨日, 居民诉两部门信息公开一案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城管局称自己不掌握环评报告,市人居委则表示由城管局脱密之后,自己才可以提供。法庭未当庭宣判。(《南方都市报》11月4日)

    比恶臭扰民的臭源更加难找的,恐怕是环评报告究竟在哪儿。这不,对于居民公开环评报告的要求,两部门均表现得懵懂而无知。这边厢人居委回应称报告涉密,需要城管局先脱密才能提供,那边厢城管局则称自己根本不掌握环评报告。环评报告究竟被谁掌握,因何涉密?又涉及怎样的秘密?倒是成了一桩谁也说不清的悬案。

    应当承认,公务机关其实都有自身的权限与能力边界,不属自身权限范围内的事务,或者根本不属自身能力范畴的事儿,假如还勉为其难,不仅力有不逮,更有越权行政之嫌。从这个意义上说,不掌握环评报告,不公开涉密报告,要说也是无比正当的理由,并非随手拿来搪塞居民知情权的借口。

    不过,即便暂且撇开城管局与人社局回应所构成的矛盾体不论,也先不去追问环评报告何以成涉密文件。至少,环评报告究竟在哪儿,又由谁掌握,无论如何不应成为一个秘密。事实上,环评报告作为相关工程审批管理的重要文件,更是相关责任部门行政管理流程中的关键存档,连环评报告都不知所踪,又何尝不是暴露出相关部门的重大管理疏漏呢?不掌握环评报告,作为环评管理的关键环节尚且如此草率,也就不得不让人怀疑当初的环评工作是否做得足够严谨审慎,而不掌握环评报告,能否胜任相关的环境管理与执法工作,甚至有无能力和主动性去追溯查处现实中的污染源,更不免让人犯嘀咕。

    此外,对公务文档进行密级管理,固然不无必要,但按理来说,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应当是项目开工与完成后环境影响验收的重要参照,环评报告本身其实有着公共属性。尤其是对于受项目环境因素影响的公众而言,环评报告更应确保利益相关群体的知情权。事实上,按照环评的通常流程,公开才是惯例,尤其公共项目的环评报告,其实更应有公示期,这一公示期除了保证相关公众的充分知情权外,更是为了让环境专业人士对环评报告的专业性、独立性以及疏漏和瑕疵进行挑刺,以防环评报告在利益公关下形同虚设,让公共利益失守。

    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事关公共利益的环评报告,何以成了不能公示的秘密。这样的“保密”式环评报告,究竟秘密何在,为何利益相关的公众,反而被排斥在环评报告的知情权之外,也的确是匪夷所思。而相比垃圾卫生填埋场恶臭扰民的臭源何在,当初的环评报告究竟如何做出,如今的项目环境影响又是否符合当初的预期,假如环评报告并不能保证项目的环境影响,或者达不到环评报告指标的项目却仍然可以堂而皇之的建成,环评报告背后的秘密,究竟有何不可告人的隐私甚至潜规则,倒是更吊人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