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武威公安对《兰州晨报》被捕记者启动国家行政赔偿程序

07.02.2016  12:30

  甘肃省武威市公安局已对《兰州晨报》被捕记者张永生启动国家行政赔偿程序,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停止执行职务。

  记者6日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经甘肃省公安厅工作组调查核实,认定张永生嫖娼案证据不足。甘肃省公安厅依法责令武威市公安局撤销凉州区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根据甘肃省公安厅决定,武威市公安局已撤销凉州区公安局作出的对张永生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凉公(刑)行罚决字[2016]9号),并启动国家行政赔偿程序,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停止执行职务,依法依规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6日上午,甘肃省检察院通报了《兰州晨报》记者张永生“涉嫌敲诈勒索案”的核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