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届河北省影视艺术“奔马奖”正在评选

28.02.2015  11:44

    为检视我省影视艺术创作水平,备战本年度全国影视大奖“中国电视飞天奖”及下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河北省电影家协会及河北省电视艺术家协会于2015年2月5日至3月15日开展第20届河北省影视艺术“奔马奖”评选活动。“奔马奖”评选项目的类别有影视剧(包括微电影、微视频)、综艺晚会、专题晚会、电视文艺专题节目、电视纪录片(专题片)、党建电视节目(电视专题片、纪录片、栏目、微电影)、文艺栏目、美术动画片、电视广告片、青少节目、影视评(理)论文章等作品奖;电视节目主持人、编剧、导演、制片人、摄像、剪辑、美术、录音、音效、撰稿等个人单项奖,其中突出者可同时申报“青年人才奖”。

    评选项目的条件为:凡在河北省内各级电视台和持有电视剧或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单位及各级党委、政府电视宣传教育中心均可参评;申报参评作品须在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录制完成并在各级电视台正式播出的电视剧(片)、文艺栏目、纪录片、专题片,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影,截止至本年度3月1日参评作品尚未全部播出的,必须连续播完。在国内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的影视评论及理论文章等均可参评。参评个人奖项候选人的工作单位所在地须在河北省境内或归属河北省管辖,须是省级以上影视艺术家协会会员。参评“青年人才奖”的候选人年龄限制在45岁以内。在“艺术星火·三一行动”中表现突出的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各类别的《参评作品登记表》可在[email protected]中下载,密码为123456。申报地址为: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庄路66号省影视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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