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28.07.2017 01:51
本文来源: 发改委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形成良性投资循环,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加快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26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并抓紧筛选推荐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效果好的项目,填写《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示范项目申报表》,并附单行材料,于7月31日前报送我委。
联系人:张玉民 高明
电 话:0311-88600025 88600024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266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21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28.07.2017 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