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植树造林与输电线路安全工作的通知

26.08.2014  11:42
河北省林业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植树造林与输电线路安全工作的通知 冀林字〔2014〕117 号 各设区市林业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辛集、定州市林业局、发改局: 今年,省委、省政府启动“绿色河北攻坚工程”,号召各地加大植树造林工作力度。为确保“绿色河北攻坚工程”有序开展,各级林业、发展改革(工信)部门应在具体工作中加强合理规划与指导,防止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出现违规植树现象,切实保障输电线路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绿色河北攻坚工程”和输电线路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绿色河北攻坚工程”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是改善我省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采取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在加大植树造林工作力度的同时,还要注意保护输电线路安全,近年来,线下树障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对电网可靠供电造成了很大影响,有的还危及到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全省各级林业、发展改革(工信)部门要从维护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把保障输电线路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在本次“绿色河北攻坚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电力法》、《森林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河北省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各地既要完成植树任务,还要保护输电线路安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不允许种植高大乔木树种,避免出现边栽树边清理的现象,浪费资源、浪费时间和精力。 二、强化“绿色河北攻坚工程”和保护输电线路安全工作责任 各级林业管理部门在“绿色河北攻坚工程”中,要加强植树造林工作的规划,在制定实施方案和规划设计中,避开架空输电线路保护保护区;要加强指导各地的植树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在检查指导过程中,应及时制止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种植高大乔木的行为。要指导供电企业履行林木采伐报批手续,对需要采伐的危及输电路线路安全的超高树木,及时办理采伐手续,采伐限额不足的应向省林业厅提出申请,协助做好线下树障的清理工作。 发展改革(工信)部门应积极履行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职责,对在“绿色河北攻坚工程”中易发生线下违规植树问题的地区,一是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意识,提高在植树造林过程中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自觉性。二是督促供电企业加强对输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线下违规植树现象。三是会同林业管理部门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及时妥善处理植树造林和电力设施保护之间的问题;四是组织开展现有输电线路保护区内树障清理工作,必要时会同林业管理部门通过联合行政执法形式加以解决。 三、加强协调积极稳妥解决输电线路线下树木问题 各级林业、发展改革(工信)部门高度重视输电线路线下树木管理问题,在当前植树季节首先控制住线下新栽树或树木种类,还要研究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线下已有的高大树木。在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充分考虑新种植的树木生长对架空电力线路的影响,在选择种植区域时尽量避开输电电线路保护区(见附件1)。 二是严禁在以法设定的架空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最终生长高度超过安全距离要求的树木(见附件2)。如受各种条件所限,经县级以上林业管理部门批准,确需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应选择其最终生长高度符合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距离要求的树种,从根本上消除对架空电力线路的影响。 三是输电线路保护区范围内已有的树木,对影响和危及输电线路安全的,其所有权人应主动与供电企业联系,并按照相关电力安全距离要求及时进行修剪、移栽或采伐,以免发生电网运行或人身伤亡事故。电力企业应加强线路巡查,将线下树木生长情况及时向产权人和当地林业、发展改革(工信)部门反映,对拒不进行修剪、移栽或采伐的,由林业、发展改革(工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所造成的损失由树木所有者自行承担。   附件:1.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2.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               与树木的安全距离       河北省林业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18 日       附件1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电压等级 (千伏) 1~10 35~110 220 500
水平距离 (米) 5 10 15 20

          附件2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的安全距:

电压等级(千伏) 最大风偏距离(米) 最大垂直距离(米)
35~110 3.5 4
220 4 4.5
500 7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