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副厅长在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19.06.2015  14:34

 

在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王    忠

(2015年6月17  日)

 

同志们:

这次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视频会议是经海洋厅长同意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之所以在这个时间点召开,是考虑到现阶段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已经全面执行,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进入了查处问责的收官阶段,征收占用林地正在进行规范变革,“十三五”采伐限额编制到了成果审定、修改上报、下达的关键时刻,地方森林资源监测工作也已全面铺开,这些新形势、新情况,对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同时也面临新挑战。

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大环境好、机遇好,但问题也很多,压力很大。从国家和省级层面看,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领导都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党的十八大把建设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对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了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行业管理角度看,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始终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取得了突出成就。全省森林资源面积和蓄积量多年保持增长态势;森林健康状况进一步好转,林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在维护生态安全、应对气候变化、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林农就业增收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自然资源和自然禀赋不均衡,相对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对于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的期盼,我省森林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远不够。从数量上看,到去年底经统计测算,我省森林覆盖率为29.2%,在全国排第18位,与福建、江西、广西等林业大省60%以上的森林覆盖率相比,还有一半以上的差距。另外,我省人均占有森林面积仅为1.1亩更是排在全国第25位(全国平均水平为2.18亩,世界平均水平为9亩)。从质量上看“既小又弱”。“小”也就是小树多、大树少,我省中幼龄林占森林总面积的50%以上,单位面积蓄积量较低,仅有2立方米/亩,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3,世界平均水平的1/4。“弱”就是生态功能弱,抗逆性不强,我省的人工纯林面积占70%以上,树种比较单一,树种结构单一,林龄结构相同,在林内难以形成高低错落有致、层次交替上升的复层结构,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生物系统调节能力下降,森林稳定性和抗逆性不强,一旦发生病虫害和火灾、风灾、雪灾、干旱、洪涝灾害,易造成较大损失。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违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林开垦等问题屡禁不绝,林地保护形势愈发严峻;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对进一步健全森林资源管理、监督、监测体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些新形势、新问题,都要求各级森林资源管理部门进一步深化改革,探索创新,以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更加规范的管理手段来促进森林资源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森林资源管理,要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林地管理

林地是林业的根本,“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加强林地管理已是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核心。我省大部分涉林案件多与林地有关,必须全面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加快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才能实现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长治久安。第一,要严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地保护和管理的基础。2010年7月,国务院批复了《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到2013年10月,我省183个县级单位完成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这标志着省、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体系已经建立,林地保护走上了规划管理的新路径,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林地规划管理体系的建立,增加了林业在空间规划管理的话语权。但是,由于我们在编制规划中受各种因素的限制,完成的规划文本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经过一年多的执行,规划存在的一些不足逐渐凸显出来。为更好地让省、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在林业发展、保护资源工作中发挥作用,省厅制定了《关于规范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调整纠偏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允许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规划内容进行纠偏或调整。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已经批准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维护规划的法律地位。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必须符合规划,不符合规划但确需建设的项目,应当先行调整规划,再申报审核审批。第二,要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禁擅自改变林地性质和范围是林地用途管制的核心,也是林地保护管理的核心工作,主要包含“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临时用地期满后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三方面的内容。对于“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有关部门和公众认识是一致的。对“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一些部门和公众的认识不一致,认为法律依据不足。普遍的观点是生长有乔木林的是森林,疏林地、灌木林地不属于森林,认为宜林地是荒山荒地或未利用地。因此,才出现土地综合开发、土地整理、低丘缓坡开发、耕地占补平衡等工作中大量开垦和使用林地的问题。对于临时占用林地,《森林法实施条例》要求“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但是各地重视不够。我们不仅要高度重视热点地区的使用林地问题,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湿地公园等范围内建设高尔夫球场、开发房地产、采石采矿等商业开发。同时要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且要督促恢复森林植被。要强化临时使用林地和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使用林地的监管,对于没有依法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临时用电,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处理,依法进行处罚。第三,认真落实35号令,强化征收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今年4月份,国家林业局颁发了新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简称35号令),5月1日起执行。35号令最显著的变化是改变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条件和范围,实行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为基础,以林地保护等级为限制条件的审核审批办法,取代了原来以项目立项批复机关级别和林地地类确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条件和范围的办法。对此,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35号令,切实领会和把握各项规定的实质,以新要求规范我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工作,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新旧管理办法过渡工作。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认真把关,切忌“带病”上报。要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网上审批要求,上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除上报纸质申请材料外,还要通过国家林业局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申请文件。以后,无论是上报审核审批的,还是按照规定权限自行审批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都要录入国家林业局的这个管理系统。另一方面,按照35号令规定和我省简政放权要求,厅务会已经研究决定,下放我省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权限,文件很快印发下去。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临时使用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林地的,由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所属同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临时使用国有森林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林地按照林地类型划分,使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不含5公顷),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不含10公顷),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超过上述规定面积部分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占用林地的,由国有经营森林单位所属的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其他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第四,要切实加强林权登记管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国土资源部指导监督不动产统一登记,同时强调由相关部门继续承担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职责,原发所有证书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各级林业部门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的职责没有变,林地林权管理依旧是林业主管部门的核心职责。因此,在开展林权登记工作中,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依法维护林权证的法律地位,林地林木权属的变化必须以既有的林权登记簿为依据,严格防范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将林地变为非林地,造成林地资源流失。

二、抓好林木采伐管理

明年是执行“十三五”采伐限额的开局年。编制并实施好采伐限额,妥善处理好森林资源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关系,确保森林资源既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又实现森林资源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是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重要举措。近期,我们要在继续加强林木采伐管理,认真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坚持凭证采伐、控制源头消耗的基础上,还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第一,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采伐限额。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采伐管理的重要制度。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它不仅是森林采伐、森林资源消耗和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制度和重要内容,而且涉及到所有森林经营者,涉及到林业工作成果的巩固和发展,事关林业的稳定和兴衰,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十三五”采伐限额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目前,我省按照国家林业局的部署和要求已完成限额编制工作。下面要重点做好四件事:一是按国家林业局审核意见,认真做好调整修改;二是抓紧上报省政府,并以省政府文件上报国务院审批;三是国务院批复后抓紧分解落实到各编限单位,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保证明年正常实施;四是按照国务院批复文件要求,落实好、执行好“十三五”采伐限额。第二,进一步深化集体林采伐管理改革。2009年国家林业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以来,又连续出台了一系列采伐管理改革的政策,有比较丰富的内容和明确具体的要求。但是从当前看,有很多政策还远未落实到位。各市县林业部门特别是县级林业部门,要对现行政策规定哪些落实了,哪些还没有落实,那些做法与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还有出入或差距,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又遇到了哪些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要进行认真梳理,并在查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整改计划,“打通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该管的管到位,该放的放得开,确保国家政策执行到位。从今年7月份开始,各市县用半年的时间对集体林采伐管理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地梳理、总结和整改。年底前要将落实和整改情况上报到省林业厅。第三,积极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为加强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工作,探索不同地区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的政策、技术、措施,国家林业局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2011年在全国确定200个单位开展了以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研究经营技术模式建立示范林、编制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深化采伐管理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工作。我省有7个单位被列为试点单位。几年来这几个试点单位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有些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总的看是国有林业单位进展快,民营林进展慢,差距较大。从今年开始国家林业局加强了这方面工作,在资源司成立了一个处专门抓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一是对试点进行调整,二是每年资源司下达任务,形成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的工作机制。我们省的工作要及时适应这一变化:一是要重视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把试点工作相关内容建设好,积极探索,持续推进,务求实效。二是对试点单位进行调整,可有进有出。对没有积极性、没有能力做好的单位可以调出;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单位,有积极性、又有能力做好的,可以纳入试点单位。三是各试点单位和相关市,要适应国家林业局工作机制的变化,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抓落实,年底有总结。通过几年的时间,抓出成效,为全省森林经营工作提供经验和样板。省厅计划今年7、8月份组织召开一次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推进会,希望试点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三、强化森林资源监督

多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林业投入,实施了太行山绿化、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等一系列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其目的就是为了加快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恢复,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但目前很多地方对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各种形式破坏森林资源尤其是破坏林地资源的行为依然突出。去年11月以来,国家林业局先后两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今年我省森林资源监督检查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认真做好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所涉案件的跟踪督办和依法追责工作。各地要把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核心任务,以省厅挂牌督办案件为重点,做好排查问题的跟踪督办,确保案件依法查处到位,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国家林业局要求对非法占用林地现象突出的地方追究领导责任,因此大家要高度重视,对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非法占用林地和毁林开垦的,必须依法拆除建筑和其他设施,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对前一阶段排查出的案件线索要移交森林公安机关、林业执法大队依法逐案查处到位。同时,为了把国家林业局的要求落到实处,省厅还重点列出了10个非法使用林地案件进行行政追责,4月28日已经下发了督办通知。这10个项目涉及正定县、涞水县、滦南县、乐亭县、康保县、张家口市屯垦林场、隆化县国营林场管理局、平泉县、邯郸县、三河市,相关设区市、县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追责工作,按时反馈。二是要认真开展保护森林资源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这项工作连续开展几年了,效果很好。省厅已经印发了《2015年度保护森林资源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一方面配合省厅抓好这项工作,另一方面根据实际也要组织开展这项工作,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三是要积极协调配合森林公安系统继续开展以保护林地为主的“2015金盾一号”专项行动。昨天,开了全省“金盾行动视频调度会”,资源管理部门重点是要将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并提供现场图叠加规划图,为案件查处提供基础资料。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做法凡挂牌督办案件查处不到位的,所在县暂停办理使用林地审批、审核行政许可。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四、搞好森林资源监测

森林资源监测是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实施森林科学经营的基础支撑,是建设现代林业、促进科学营林的重要保障,是完善考核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的基础保证。今年及最近一个时期,我省森林资源调查和监测任务很重,一是做好地方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是以国有林业局(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或县级行政范围为单位进行的森林资源清查。其主要任务是查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客观反映调查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经营管理状况,综合分析与评价森林资源与经营现状。调查成果是建立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制定森林采伐限额,进行森林资源和林业工程规划、设计与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也是制定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指导和规范森林科学经营的重要依据。经报请省政府同意,我们决定利用三到五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一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并已印发了通知和《河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2015年工作方案》。今年计划完成30个县级单位的调查,省厅将选择有积极性的单位先行安排。近期,省林业规划院已经开始在山区、平原市县开展试点工作,希望各地要积极配合省规划院的工作,切实开好局、起好步。二是完成全省林地变更调查。这是国家林业局部署的全局性工作。现阶段开展的林地变更调查工作,重点是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林地“一张图”数据的纠偏和更新,为调整和修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奠定基础。目前国家林业局审查通过了我省的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省厅即将行文安排部署,各地对此也要予以高度重视,抓好配合与后勤支持保障工作。三是继续抓好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考核工作。这项工作是根据2008年省委《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开始的,2013年9月,省委重新调整了考核体系,印发了《河北省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确定继续开展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权重2.2分。截止目前,我厅已连续7年顺利完成了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希望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工作的认识,强化对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考核工作领导,继续坚持新造林地块制表上图的考核方法,从程序上保证如实反映各地的客观实际,确保考核工作考实、考准、考好。

同志们,森林资源管理战线责任重大,肩负着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重要职责。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是保护好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强化责任担当、履职尽责、扎实工作,为建设全面小康的河北、殷实富裕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