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检察院做到将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大局同频共振

28.12.2015  17:46

    市检察院今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制定并全面实施《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省会经济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努力做到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创优环境与打击犯罪互相结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互相统一。

    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以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为打击重点,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246件5791人,提起公诉5575件8327人。办理了屈伟等10人抢劫、盗窃案,王金超等8人贩卖毒品案等一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案件,极大震慑了刑事犯罪分子,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着力服务“两个环境”建设。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36件764人,提起公诉517件995人,其中包括涉案金额高达13亿、受害群众数万人的河北丰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李刚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等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同时,积极服务全市碧水蓝天工程,新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案件57件95人,提起公诉99件185人,立案侦查涉嫌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5件20人。

    完善提升“两法衔接”机制建设。在原有“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执法信息录入功能,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证据标准,监督效果进一步凸显。平台运行以来,审查行政执法机关上传行政处罚案件9万余件,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27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6件,促进了政府各行政部门依法高效廉洁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