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何伟青决定逮捕

04.09.2020  10:04

  广东省韶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何伟青(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何伟青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