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深入推进机械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09.04.2015  19:32
冀安监管二〔2015〕39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定州市、辛集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简称机械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新《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2015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冀安监管办〔2015〕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标准化建设的紧迫感
  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强化红线意识的具体体现,是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重要依据。开展标准化建设既是新《安法》确定的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更是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消除隐患、预防事故、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事故可防可控的必由之路。
  近三年来,我省开展机械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标准化创建、运行管理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达标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践,逐步形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重在运行控制和预防的理念,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丰富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掌握,提高了执行标准的自觉性。据统计,2012-2014年,所有达标企业未发生过一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达标企业的安全管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4年,全省共4149家企业完成标准化创建任务。其中,11家企业完成一级达标,同比增长68%;239家企业完成二级达标,同比增长6%;1168家企业完成三级达标,同比下降4%,2731家企业完成小微达标。截止到目前,全省机械等行业企业共有8882家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任务(其中:一级16家,二级812家,三级3816家,小微4238家,各设区市、省直管市创建情况见附表)。
  各级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一项管根本、管长远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结合实际不断深化,持续创新,作为一个常态化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二、强化监管,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目前,我省机械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全省80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还有近40%没有达标,近10万家小微企业创建工作才刚刚起步,2011年达标企业也将进入三年周期性复评阶段。面对如此严峻形势和挑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扎实推进。2015年具体目标是:各设区市及辛集市、定州市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完成达标创建任务;周期性复评三级达标企业15%以上完成提档升级;各设区市培育1-2家一级达标企业,完成小微企业400(辛集、定州市40家)家达标创建任务。各设区市要将任务数分解到各县(市、区)并落实到企业,各市将企业基本情况按表四汇总后于5月20日前上报省局(联系人及电话:王  军  87803022)。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解决进展不平衡问题。要建立约谈机制和问责机制,对没有按要求创建标准化的企业,要加大指导和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他们认真履行新《安全生产法》赋予的义务;对企业因自身原因还达不到主动创建、自主建设要求的,各级安监部门要进行技术层面的帮助和服务;对企业自身具备创建能力而不主动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大惩处力度。我省小微企业量大面广,实现全面达标任务非常艰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创建达标工作,创新创建达标工作新方式,实现更高效地创建达标,从而努力实现三年内按要求达标的目标。
  三、注重实效,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
  省局将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评审人员的培训。各市、县安监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纳入安全培训重要内容,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要推动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工作,通过宣传培训使企业认识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必须要建立的的安全管理体系,使每个员工都要熟悉岗位操作规程,知道岗位操作风险,懂得应急处置方法,真正做到岗位达标。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抓典型、树标杆、造声势,扩大影响,充分发挥典型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着眼长远,积极协调推动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激励机制,激发调动企业标准化建设热情。
  四、提质扩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省局今年将在2012年76家典型示范企业和已达标企业中,选择26家企业作为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预测预警体系,推动二级标准化企业巩固提高,打造更先进水平的示范标杆,发挥示范标杆的引领作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已达标企业提档升级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对于已达标企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持续保持、持续改进、持续提升的监管工作,要求企业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我评定,形成自评报告,并上报相应发证安全监管部门,确保已经达标的企业按照标准化进行运行和管理。
  五、严格评审,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要按照《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标准化评审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严把评审质量关。一是要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工作要求,必须使用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全面统计达标企业基本信息,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二是评审单位必须按照《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认真编制评审报告。三是要严格评审收费管理,禁止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收取任何收费,禁止评审单位将技术服务和评审捆绑收费。四是要落实评审责任,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要对评审质量负责,对评审报告负责,对评审结果负责。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