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布10件知识产权案 含零点乐队成员与周晓鸥纠纷案

24.04.2015  10:59

河北新闻网4月23日讯(记者常方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4月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3-2014年河北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同时发布1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10个典型案例分别是:邱则有与河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济南标迪夫建材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国市政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与邱敬娥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广东罗浮宫国际家具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与邱普根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张旭龙与杨健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范锦才与唐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等《俏夕阳》著作权权属及侵权纠纷案;零点乐队成员李瑛等与周晓鸥侵害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纠纷案;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与石家庄赛默飞世尔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侵害企业名称(商号)权纠纷案;玛泰公司等与窦栓虎、荣昌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北京金五谷种子科技开发中心与李文响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在零点乐队成员瑛等与周晓鸥侵害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纠纷案中,涉及知名乐队成员之间对于乐队存续期间所产生的相关共有权利的处分问题,包括乐队全体成员对权利的共同享有问题,乐队成员从该乐队退出之后哪些权利应仍然存在,哪些权利随着其乐队成员身份的消失而消失等诸多问题。

音乐作品《爱不爱我》、《粉墨人生》、《向快乐出发》、《相信自己》系由零点乐队成员李瑛、李小俊、朝洛蒙、王笑冬(以下简称李瑛等四人)及周晓鸥共同创作,属合作作品。2009年2月28日,李小俊经核准将“爱不爱我”、“零点乐队”文字注册为商标。周晓鸥于1994年3月加入零点乐队,2008年2月25日发布声明退出零点乐队。2011年8月5日周晓鸥与枫华润诚公司签订《演出合同》,约定邀请周晓鸥与乐队参加河北省邯郸市的演出。后周晓鸥在夜宴公司经营的KTV场所现场演唱了《爱不爱我》等歌曲。在此次商业演出之前,夜宴公司通过网站、现场视频以及印制海报、门票等形式进行了广告宣传活动,在广告宣传中用文字标明“零点”或“零点乐队”。李瑛等四人认为,周晓鸥和夜宴公司乱用、冒用“零点乐队”商标进行宣传,并现场演唱《爱不爱我》等歌曲的行为,侵害了权利人的商标权、著作权、名称权等权利,故诉至法院,要求周晓鸥等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院经审理判决周晓鸥和夜宴公司停止侵害商标权和著作权等权利的行为,删除网站有关涉案使用“零点乐队”等字样的相关内容,并向李瑛等四人赔礼道歉,支付60000元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