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推广“轻刑快判” 案件审理期限缩短12天

28.06.2016  10:40

    6月27日, 石家庄 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刑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会上记者了解到,2015年10月以来,全市法院全面推广“轻刑快判”审判改革,案件平均审理期限较以前缩短12天,庭审时间缩短到20分钟以内,进一步提高了庭审效率。会上,还发布了边飞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案和张春堂等销售假药案等3起典型案例。

    据了解,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机制创新,不断推进刑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创立“轻刑快判”工作机制,对适用的轻刑案件采取集中送达、集中审理、集中告知诉讼权利的“三集中”方式简化程序,提升审判效率。自2015年10月全市法院全面推广“轻刑快判”工作机制以来,运用该机制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32件,案件平均审理期限6天,较以前缩短12天,庭审时间由原来的2个小时,缩短到20分钟以内,当庭宣判率和服判息诉率均达100%。同时积极推广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方”网上远程 视频 开庭机制,进一步提高庭审效率。

    会上,发布近年来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2013年以来,石家庄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数逐年上升,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1740件,审结37703件。今年1-5月受理5877件。四年来,全市法院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审结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0件,判处罪犯135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案件1073件;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类型的经济犯罪,审理非吸案件265件,审理集资诈骗案件38件。此外,积极开展打击污染环境和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和涉危害食品、药品类犯罪等专项行动,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理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505件,判处罪犯632人。(记者戴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