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环保局“四个确保”抓执法见成效

06.02.2015  11:51

一是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及时、依法查处。通过监督检查还是通过群众投诉等渠道反映出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及时地予以查处,使侵害群众环境权益的问题得到迅速、有效的解决。

二是确保查处的违法行为整改到位。特别是针对一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源,要定时、定期的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确保违法者正确认识违法行为。在查处过程中有的违法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认识不足,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认识不清楚。特别是一些小型企业的经营者和个体经营业户,对环保工作的认识更为薄弱,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耐心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解释法律法规,引导其端正态度,正确认识违法行为、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政策。

四是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坚决杜绝执法人员不依法行使职权、推脱职责等行为。对执法人员因推诿责任、不依法执法等原因而引起群众对投诉的情况,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确保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