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格式合同条款存在的问题及整治(四个专项行动)

14.07.2015  11:57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格式合同普遍使用简化了缔约手续,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生产经营效率。但格式合同大多以垄断为基础,而格式合同的普遍使用又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垄断,如此恶性循环,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在现实生活中,餐饮业的“最低消费”、团购中的“过期作废,不支持退款”、快递业的“货物丢失限额赔偿”、旅游业的“病伤自理”以及银行、电信业的各种免责条款层出不穷,受此恶果的消费者更是比比皆是。造成该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分为以下三点。
  
  一是地位不对等。电信、银行业本身就具有难以撼动的支配、垄断地位,快递、旅游、餐饮等服务业的格式条款又存在隐蔽性。而反观普通消费者则处于弱势地位。这种地位的不对等为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的签订提供了便利,也导致了商家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合同格式中随意设置不平等条款。
  
  二是维权艰难。相较商家企业而言,普通消费者往往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不善于发现和察觉合同格式条款中的不公平条款。加之处于弱势地位、高昂的维权成本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消费者即便知晓不公平条款的存在,最终也不得不选择放弃维权,从而助长了不公平条款的继续存在。
  
  三是法律依据少。当前,我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合同格式条款做了规定,但总体而言,针对合同格式条款的相关法律、法规仍有待完善。尤其是工商系统开展执法工作中,针对涉及格式条款内容、格式以及备案要求的相关法律依据匮乏,具体的行政处罚措施和法律责任空缺,使得工商部门难以对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开展有效的监管。
         
  在适应新常态的工作形势下,工商系统要继续强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将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打造成工商合同监管的“拳头产品”,并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使这项工作全面实现常态化。
         
  一、集中力量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介入银行业、电信业、快递、旅游、餐饮等涉及格式合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监管。
         
  二、行政执法与行政指导并重,使规范与整改有机结合。将企业格式合同侵权行为纳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提高企业自律的外部监督机制。
         
  三、借助专业力量,保证对不公平格式条款定性和执法的准确性。
         
  四、加强宣传引导,推动经营者和消费者转变观念。维护并利用好12315消费者热线这一渠道,切实引导消费者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河北省徐水县工商局 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