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会议

30.10.2018  13:30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布置2019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学校召开了因公出国(境)工作会议。副校长刘敬泽及各学院、各附属单位的外事主管领导和外事联络员共计42人参加了会议。

刘敬泽在讲话中指出,外事无小事,各单位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做好有关因公出国(境)的工作。在巡视工作中,因公出国(境)是巡视整改的重点内容之一;在“一问责、八清理”及其回头看工作中,“八清理”的第二条就是违规公费出国(境)问题。因公出国(境)的纪律是红线、高压线,因此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各学院、各单位应负起责任,逐级把好关,指派专人充分了解因公出(境)的政策,把握好时间节点,做到不遗漏一个人。在讲到涉密和国家安全问题时,刘敬泽强调,一定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学校鼓励教学科研人员参加国际学术活动,加强与境外的深度合作,助推我校的国际化发展,但要提前规划、求真求实,合理合规、注重效果。最后,刘敬泽要求各学院要落实好会议精神,把会议内容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薛现林主任传达了中央和省系列文件精神,针对相关问题作了解释,并布置了2019年我校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一、“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一方面加强了对因公出访的管理,同时也对教学科研人员的学术交流和访问进行区别对待、区别管理,其目的是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积极走出去,加强与国外的交流与合作。二、目前因公出国(境)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管理权力下放,由单位党委负责。三、教学科研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出国(境)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一律不准持因私护照、证件,必须办理因公手续。四、因公国出国(境)实行计划管理,在每年的11月份申报下年度的因公出访、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计划,教学科研人员实际出国(境)时间根据实际需要如实申报。五、严格学术审核,学院要严格审核计划的必要性、邀请函的真实性和出访的时效性,在回国后要举办学术报告会,实现学术成果共享。六、维护程序的严肃性,中央大力整治因公出访的腐败问题,包括擅自更改出访路线、超期回国、经费违规使用等问题,因此,从计划申报、邀请函的真实性审核、校内公示、行前教育、回国报告一个程序都不能少,要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七、中央将因公出访的违纪问题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章节专门列出了对因公出国(境)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违规携带违禁宣传品、擅自延长出国时间、擅自更改路线等均要受到相应的处分。

薛现林最后布置了2019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我校2019年因公出国(境)申报工作即日开始,学校主页已发布相关通知,各学院、各附属单位要及时通知教师申报,申报截止时间是11月30日,届时各单位按要求上报汇总计划。

我校外事专办员薛斌具体讲解了办理因公出访手续的流程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供稿:国际合作交流中心;编辑:网络新闻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