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动员大会

18.06.2015  21:10

6月18日上午,我校在会议中心召开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动员大会,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各学院书记、院长参加了大会。会议由副校长戴建兵主持,校党委书记李建强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李建强指出,本次会议非常重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签订,是深入落实中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我校人事管理工作从现在开始有了强有力的抓手,使依法治校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他要求各部门、各学院负责人,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做好政策宣传和正确的舆论引导,以此为契机依法按合同办事,严肃劳动纪律,加强考核,真正实现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就落实《新进职工首聘期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青年教师和年轻干部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南院研究生公寓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三个文件做了重要指示。

戴建兵着重就考核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全员签订《聘用合同》为我校下一步做好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了机会,为保证《聘用合同》签订的有效性,关键是要做好考核工作,然后是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在“聘任—考核—奖惩—发放绩效工资”这一人事管理链条中,考核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他要求各学院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针对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摸索制定符合自己学院实际的考核办法。要求相关部门制定教学、科研的基本工作量和考核标准,目的是使考核、奖励绩效切实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促进我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会上,人事处处长陈红军传达了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启用新版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通知》精神,并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相关政策做了深入解读。

(供稿:人事处;编辑:网络新闻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