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圆满完成

21.04.2017  19:37

2016年,在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共青团系统深入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实施“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组织提升”四维工作布局,切实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不断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和新的发展。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校团委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全校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中开展了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系统总结全校共青团系统2016年工作,评选出“五四红旗团委”4个、“先进团委”6个;“五四红旗团支部”10个、“先进团支部”34个;“青年五四奖章”10名、“优秀团务工作者”10名,优秀共青团干部122名,优秀共青团员914名。

在先进基层团委的评选中,严格按照团中央《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的“自查自评、互学互评、师生评议、党政评议、上级评议”的要求,分为基础考核和述职评议两个环节。在基础考核阶段,通过基层团委互评、校团委评议和服务对象青年学生评议三项内容,遴选出了15个基层团委进入到述职评议阶段。在述职评议会中,学校党委常委张士欢以及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校、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顶岗支教指导中心、研究生院、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团委书记及青年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共计100余人作为评委对15个参评基层团委的工作述职进行了评议。最终生命科学学院、文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获评“五四红旗团委”,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汇华学院、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获评“先进团委”,以上10个获评先进集体的基层团委书记同时获得“优秀团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中,经过自主申报、各基层团委推荐、校团委考核等环节,共有17个团支部进入到最终的评比。本着“问需、问策、问效于青年”的原则,参评团支部主要围绕“组织运行活力”、“工作开展活力”、“团员参与活力”等三方面的支部建设标准进行总结汇报,由96名团员青年代表组成的评审团进行现场打分评议,最终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15级行政管理真知团支部等10个团支部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

在“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中,本着广泛宣传、选树典型、示范引领的原则,经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等环节,共有13名青年教师、40名青年学生进入到终审环节,由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团委等多部门联合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审,最终杨振军、刘刚、李蕊等3名青年教师,武晶、张凯歌、付妍、王一凡、艾孜提艾力·赫力木、张慧霞、刘莹等7名青年学生获此殊荣。

此外,各基层团委、团总支严格按照团员教育评议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各基层团支部和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与评选,更好地实现选树榜样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五四”评优,既是按照从严治团的要求落实共青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对团员进行评议的重要环节,也是选树典型,展示各基层团组织追求卓越的工作风貌,展现全校团员青年发奋进取的青春风采的具体举措。校团委将在“五四”青年节期间,对“五四”评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采取多种形式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供稿:校团委;编辑:网络新闻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