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重拳治理乡村“微腐败” 已查处案件1185件

29.09.2016  04:42

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邯郸重拳治理乡村“微腐败

今年以来查处“微腐败”案件1185件,党政纪处分1134人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刘剑英 通讯员乔海龙)邯郸市纪检监察机关在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查处力度的同时,通过传导压力、专项行动、改革创新、完善机制等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重心下移,重拳治理乡村“微小权力”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今年以来,已查处“微腐败”案件118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34人,组织处理25人,对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开展“两个责任”问责实施年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围绕基层党委、纪委履责重点细化、量化考核标准。以上率下、强化督导,通过约谈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逐级签订责任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制定乡镇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列举追究情形,明确追究方式。目前已追究乡镇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59件,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62人,促进了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开展。

开展专项行动,严惩小微腐败。今年4月,结合问题线索开展“清仓”行动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对基层“微腐败”进行专项整治,针对窗口部门、基层站所和农村,着力查处发生在土地征收流转、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等领域的虚报冒领、克扣侵占等10方面“微腐败”问题。

推进改革创新,注重工作实效。将创新作为破解难题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县乡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延伸巡视工作触角,要求县一级开展对县直单位和乡镇园区的巡察工作,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严格处置问责,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形成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规范管理的工作态势。推广峰峰矿区“两延伸两提高”工作模式,亮出承诺、公开、监督、问责“利剑”,推动“两个责任”和惩防体系建设向农村延伸,实现纪律监督和规范用权水平提高,规范权力运行“最后一公里”。县(市、区)也结合实际探索创新举措,广平县出台《村官权力清单流程图》等8项制度,加强村官权力监督;永年县实行乡镇纪委联组工作法,加强对乡村纪律审查力度;复兴区加强近郊农村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防治村官贪腐,提高农村基层的纪律监督。

建立健全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推广民主议政议廉日工作模式,各村每年召开两次民主议政议廉会,对上半年与全年的党务、村务、财务和廉政工作进行民主评议、讨论与质询,加强对村级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同时,该市纪委针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分析研究问题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查找漏洞、建章立制,从源头防范类似问题发生。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该市建立完善规章制度6000余项,及时纠正了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升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