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十查十看”开展农村食品市场联合督查活动

21.07.2014  18:54

为推进全市农村食品市场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日前,邯郸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联合督导检查的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市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采取分区片循环互查的方法,“十查十看”对各县(市、区)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查 组织领导情况,看组织机构、工作机制是否健全,监管责任是否明确,运行是否正常,领导是否深入基层,各项整治任务和目标是否真正落实到基层; 二查 行动开展情况,看是否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工作重点是否明确,工作措施是否具体,是否进行了宣传动员和部署,整治行动是否迅速,是否在当地形成了浓厚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三查 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证照齐全,亮证照经营,从业人员取得了健康证; 四查 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看经营者是否履行查验记录义务并建立台帐; 五查 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六查 预包装、散装食品的标签、标注情况,看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标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七查 低温冷藏食品贮存、销售条件,看销售低温或冷藏食品的经营是否配备冰箱冷柜,并按照规定条件贮存、销售食品; 八查 农村食品情况,看否存在生产销售“五无”、过期、变质、虚假标注、山寨、傍名牌食品等问题; 九查 行动效果,看是否围绕整治重点深入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看各种违法行为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查办了一批案件。看对源头性问题有没有深入追查和切实整改; 十查 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情况,看有没有推诿扯皮等现象。

联合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接”模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奔现场”,每个县(市、区)随机检查一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集贸市场或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各1个和现场制售(小作坊)单位、食杂店、餐饮服务单位各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