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督查中心做到“三到位”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有效监管

15.03.2016  11:53

为确保我市重点“三同时”监管项目严格落实环评制度,督查中心对重点污染企业监督管理工作中严格要求做到“三到位”: 

一是检查到位。采取集中查处与分散查处相结合、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并有的放矢地采取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 

二是执法到位。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要做到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从而较好地保证了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是服务到位。在加强监督管理过程中,要求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自新《环境保护法》《水十条》等法律法规实施以来,我单位积极为企业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使企业更好学法、懂法、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