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林字〔2014〕207 号
各设区市林业局、财政局,定州市、辛集市林业局、财政局,各直管县林业局、财政局,省林业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申报工作,充分发挥林业贴息贷款在促进绿色增长、实现林业“双增”目标以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2015年林业贴息贷款优先支持工业原料林、木本油料经济林、沙区种植业、林下经济和林业小额贷款项目;积极支持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苗圃)多种经营项目,以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开展的森林生态旅游项目;继续支持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经营形式开展的林产品加工类项目,其中,重点扶持引进新技术、节能环保、扩大产能等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2015年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指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贷款建设的项目。各单位要结合当地林业发展规划,突出区域优势和支持重点,选择带动能力强、信誉好的项目,切实提高申报项目质量。
(二)材料要求。林业和财政主管部门联合申报文件(含汇总表)、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申报表、项目简介(申请当年贷款额度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报送项目建议书)。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重点专业合作组织提供相应的认定文件。
(三)时间要求。2015年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省林业厅计财处、省财政厅农业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本,邮箱: [email protected] 。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申报表统一使用EXCEL编制。
点击下载附件: 1.2015年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申报表
2.项目简介格式
3.文件扫描件
2014年7月22日
(省林业厅联系人:邢 海; 电话:0311-88606830)
(省财政厅联系人:张歆蕊; 电话:0311-66651191)
河北省林业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上报2015年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的通知 -
石家庄21:30 24.07.2014 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