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30.08.2016  12:09

冀林字〔2016〕23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河北省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结合我省林业行业实际,制定了《河北省林业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河北省林业厅
                          2016年8月29日
附件


河北省林业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林业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河北省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结合我省林业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落实部门行业指导和监督责任。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责任落实,深入排查隐患;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重特大事故隐患;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逐步建立起系统性、整体性的遏制林业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体系,使重特大林业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标准。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对森林火灾风险分类分级,建账立卡,逐步实现风险管控规范化。
   (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省林业厅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切实加强对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克服林业行业多年未发生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引发的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增强全行业的生产安全意识,积极营造林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各地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不断加强林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是加强对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单位基础设施、生态旅游设施、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二是加强对国有林场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林业机械、森林旅游设施、林区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三是加强对森林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国有苗圃等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每季度进行一次重特大事故隐患自查,并将排查情况建立台账,及时报有关部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通过排查,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复产。
   (五)加强应急处置,强化保障装备。 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提高林业安全监督管理装备建设水平。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厅机关有关业务处室、各有关直属单位要积极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林业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驻外直属单位、培训中心、质检中心、林科院、种苗站要进一步健全适合本单位的林业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认真加强演练。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基层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林业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的指挥、协同、配合、处置等应急反应能力,引导林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林业安全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林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进一步健全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刻认识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紧迫性,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带动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精准施策。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林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和规律,抓住关键时段、关键地区、关键单位、关键环节,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隐患排查、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装备保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管理、技术等多个角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及时发现和妥善化解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从源头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加强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厅各有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苗圃等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有力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跟踪进度,上报情况。各级林业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务必做到定时限、定措施、定责任,稳步推进,扎实落实。每季度末月15前向省林业厅报送进展情况,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完成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每年12月10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发送到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