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07.09.2015  15:05

8月25日,国务院(国函﹝2015﹞136号)批复同意杭州和萧山临江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称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10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拆开“示范区”大礼 看看里面装了啥?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根据批复,国务院同意杭州国家级高新区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自身发展特点,积极在跨境电子商务、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人才集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互联网创新创业等方面先行先试。

同时,国务院同意将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统筹指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国务院还要求有关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要结合各自职能,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共同开创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发展新局面。

杭州跻身自主创新“国家队

自北京中关村2009年3月获批建设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之后,杭州就积极跟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市科委主任阳作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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