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控诉霸王条款 石家庄某小区水电捆绑购房尾款

16.12.2014  10:56

  本报8日以《卧室只有钥匙没安门 新房子承诺的简装呢》为题,报道了两个新建小区开发商交房时违背协议或承诺,业主陷入维权难。此事一经报道,有不少读者来电反映自己交房时的种种遭遇。

   管子接通了咋还不送气

  本报8日关注了良兴美嘉城小区业主领钥匙时,发现小区由集中供暖变成了壁挂炉,开发商不仅违约随意变更取暖方式,而且还要收6500元的接口费。

  昨日(12月15日),记者对此事进行回访,发现有业主已经缴纳了接口费,可家中仍未通气。2号楼业主贾女士告诉记者,小区共有4栋小高层,其中1、4号楼是今年3月份交的房,2、3号楼则是5月份交的房,“交房时我们就知道小区取暖方式变了,还要另交接口费。”贾女士无奈地说,由于家中老人患有哮喘病,冬季怕冷,空调取暖效果也不好,她就缴纳了6500元的接口费,“接口费已经交给了物业,第二天,物业就上门给我们接了管,可接管好几天了,就是不送气!

  昨日(12月15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再次联系该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物业只是代开发商收取接口费,每户为6500元。如今,小区已经有100多户缴纳了这笔费用。

  随后,记者多次联系一位杜姓负责人,对方表示正在谈事,回头再给记者回复。然而,截至本报发稿时,未接到对方电话。本报会持续关注此事。

   临水临电捆绑购房尾款

  无独有偶,和谐家园小区业主也来电反映小区开发商违约的事情,“房子还是临水临电,没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开发商就让补齐20%的尾款,不交就断水电,太不合理了!

  据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称,2009年他准备买房,最后来到位于北二环和西三庄大街交口处的和谐家园小区售楼处。当时小区马上就要封顶了,他感到十分踏实,于是购买了一套房产。

  房款近30万元,按照开发商要求,先缴纳了50%的房款,签订了购房协议,约定2010年交房,“当时开发商还承诺可以贷款走按揭,也可以走公积金。”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他觉得“靠谱”的房子,并没有按时交房,而是在2011年年底才交房,而且开发商还告知必须要交全款。经过业主力争,双方达成协议,再交30%的房款,并补签协议,约定等房子达到入住条件后再交剩余20%的尾款。

  搬入新居后,直到今天,业主们用的还是临水临电。前不久,小区“五证”刚办下来,开发商又要业主必须补齐尾款,谁不交,就不卖给谁水电。小区使用的是电地暖,没有电,就无法保证正常取暖。

  “不交钱就不卖给水电,这属于霸王行为。开发商不想着协商解决,而是逼着大家交钱,这种态度实在让人难以接受。”这位业主如是说。

  回复:昨日(12月15日),记者联系上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问是否不交尾款便无法购买水电一事,她并未否认:“我们听公司的,公司让收水电费我们才收。

  随后,记者联系上开发商,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五证”已经齐全,也应该交剩余尾款了。当记者提到临时水电的问题,他称,16日政府部门、开发商将一块儿对此事进行协商。

   律师建议先协商后维权

  据悉,每隔一段时间,石市房产市场稽查大队都会通过媒体发布购房风险提示。前不久,该部门就对近期五个无任何开发建设手续、不具备销售条件的项目进行风险提示,提醒广大购房群众注意风险。

  昨日(12月15日)下午,记者就此事拨打了该部门的投诉电话(87018315),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主要是查处擅自预售、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主要是查‘五证不全’楼盘违规销售的行为。”他说,若小区交房后,涉及开发商违约的行为,则不在他们监管范围之内。

  对此,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若交房时,业主遭遇开发商违约行为,维权可以分两步走,一方面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另一方面则是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诸如建设部门或房管部门,对开发商违约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原标题:临时水电捆绑购房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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