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4条意见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1.09.2015  11:21

【摘要】 为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市场环境,近日,南京市工商局出台《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14条意见的“大手笔”,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新促进发展,全力保障我市经济发展。

为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市场环境,近日,南京市工商局出台《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14条意见的“大手笔”,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新促进发展,全力保障我市经济发展。

积极推进“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机关审核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允许“一址多照”。允许多个企业使用同一地址登记为自己的经营场所,允许面积较大的商务楼宇办公场所分割为若干个独立空间,该空间可作为企业的经营场所申请登记。

向社会开放企业名称库。提供网上检索工具,方便企业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前的自助查询,提高企业名称核准通过率。

支持企业申报使用“无行政区划”和冠“江苏”的企业名称。凡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含)以上企业,可申请使用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注册1000万元(含)以上企业,可申请使用冠“江苏”的企业名称。

大力支持设立各类“众创空间”主体。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等各类创业孵化服务机构,允许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有“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等行业特征表述。

除了以上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创业利好”政策之外,意见还提出,支持承担较多行业共性科研任务的转制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技术研发集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在职人员职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转岗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从事上述经营性培训活动的企业进行公司制注册登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制和举办养老机构,创办经营性养老机构可以有限公司、合伙、个人独资、个体工商户形式进行注册;以及支持广告创意产业跨界融合,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提高广告企业核心竞争力等等。

同时,在市场监管方面,意见提出将构建“宽进严管”的市场监管新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引导市场主体认真履行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在引导企业开展诚信经营建设方面,则将全方位帮助企业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树立企业品牌,增强企业竞争力。

  为落实上述举措,我市工商部门将试行登记注册独立承办人制度,注册人员在收到企业登记申请后,从受理到核准采取首办负责、独立承办的办理模式;对因申请上市或在投标过程中需要开具各类信用证明的申请需求,提供便利化信用证明服务;重点扶持众创空间和创业创新主体的商标发展,鼓励广告企业申报中广协I、II级资质企业,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机制。 龚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