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涛:“村支书就是政府”并非只是权力幻觉
近日,一段西安市最牛村支书“自称政府,要铐警察”的视频走红网络。西安未央警方介绍,未央区北辰村村支书阻碍执法、殴打城管和民警,目前已被警方控制。据发帖人称,一辆无营运资质的渣土车在北辰停车场被扣,但司机不配合执法,遂叫来村中人阻碍执法,意图喝退执法人员。(《新京报》11月6日)
习惯了“别拿村官不当干部”的揶揄,突然听到村书记叫嚣出“我就是政府”,总有一种穿越的感觉。可是,也是这两天,我们也听过另外一位村干部的惊人语录——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你看看,一边是当村干部的目的就是要捞钱,另一边是当了村干部就是政府,既打警察还要铐警察。问一句,这村干部的权力还有边界没?
村支书说的“我就是政府”,显然并不只是权力的幻觉,而是有很强的现实根基。在一个村子里,无论组织、人事、财务、民政甚至是利益分配,村干部基本都可谓大权在握。如果涉及拆迁,还有可能有买卖土地、分配住房的权力。也可以这样说,村干部虽然在行政编制上确实不是干部,但作为一级组织,却拥有了除了军事、外交以及刑罚之外的,所有的政府权力。所谓的“最低领导人”,也变成了一个又一个肆无忌惮的“土皇帝”。
我国农村管理制度,在法理上讲,是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在强调“依宪治国”的当下,我们不妨拿出《宪法》内容。《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村干部应该没有任何权力,农村的所有权力,归根结底都是村民的。村子的大事小事,都应该由村民共同决定;村子的财务问题,更应该向广大村民公开透明。村干部的职责,只是代行村民权力。
村干部腐败在我国已经呈现出高发之势。今年7月份,中央巡视组工作报告曾痛陈,一些地方“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有统计显示,自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公开村官违纪违法案件171起,其中,涉案金额超过千万的案件有12起,总金额高达22亿元。还有一组数据是,从今年的办案情况看,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发生在涉农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169人,占同期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人数的37%。
再小的权力,如果受不到监督与约束,也有可能养肥一只老虎。更加上,我国多数村干部没有文化,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可能连一点点的法律意识都没有,在依靠家族势力当上村干部之后,从来不思索自己手中的权力从何而来,自己的这片土地归谁所有,而只认“我的地盘我做主”。于是,只怕是警察来了,号称无敌的城管也来了,也自行其事,法律可谓在这样村干部的地界里,也便是“油盐不进”。打警察、铐警察,自然就容易发生了。
破解“村支书就是政府”的现实命题,不仅仅需要走群众路线,也不仅仅需要在广大农村开展反腐斗争。更重要问题在于,要在农村赋予村民以真正的自治权力,要让基层民主约束村干部手中的权力,要用村民自治制度将村干部这样的“土皇帝”带上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