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城市公交车免费

04.11.2014  09:06

  (原标题: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启动)

  根据省市气象、环保专家的预测,未来几天,我市将出现不利气象条件,空气质量将达到中度至重度污染。为减缓空气污染加重,昨天(11月3日)晚上,市政府召开紧急协调会议,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启动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副市长张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实施期间,涉及工业减排方面,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50%以上;建材行业(包括水泥、钙镁、陶瓷等)停产,关停2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发电、热电企业按全市减少用电负荷降低相应发电负荷,限制未上脱硝设施机组,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同时,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严控高架源,达标的实施限产,不能稳定达标的要停产。

  涉及扬尘控制方面,要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2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12次。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所有在建施工工地一律停止土方、搅拌、拆除等施工作业,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主要街道机械化清扫每日4次以上,每日喷雾洒水5次以上。所有渣土车停运,缩短垃圾清运车运输时间至4∶00-10∶00。全市广场、空地、各单位门前区域等彻底清扫冲洗。所有非煤矿山、粉状物料贮存场等扬尘污染源停止一切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所有露天矿山以及滹沱河、磁河(木刀沟)、沙河区域内所有采砂场关停。

  涉及机动车减排方面,三环内(含三环)采取机动车限行50%的措施(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公交车、出租车除外),限行尾号按日推算,单日单号行、双日双号行,第一天(4日)限行尾号为单数:1、3、5、7、9;第二天(5日)限行尾号为双数:2、4、6、8、0;以此类推;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另外,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建议公众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和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停车时及时熄火。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禁止驶入城市建成区;大货车、黄标车、无标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禁止进入三环内行驶(保障民生的货物运输除外)。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的有关规定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实施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机动车限行规定如下:

   一、限行时间:

  自今日(11月4日)始

  二、限行范围:

  三环(含)内所有道路

   三、限行措施:

  (一)中型、重型货车(黄牌)、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以及摩托车全天禁止通行三环(含)以内道路。

  (二)轻型、微型汽车(蓝牌)、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00至24:00禁止通行三环(含)以内道路。

  (三)上述车辆以外的机动车每日6:00至24:00通行三环(含)以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限行措施不含以下车辆:

  ①公共汽车、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②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殡葬专用车、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抢修通行》工程抢险车以及垃圾环卫、园林绿化等专项作业车;③其他临时批准入市的民生保障车辆。

   2014年11月3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温馨提示

  根据省市气象、环保专家预测,未来几天我市将出现不利气象条件,空气质量将中度至重度污染,为减缓空气污染加重,市政府决定实施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减轻不利天气条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温馨提示市民,从4日起我市启动车辆限行,机动车每日6:00至24:00通行三环(含)以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请合理安排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