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创新融资体制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培训会议召开
12月1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召开全省创新融资体制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培训会议。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李晓龙就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工作、落实相关政策等内容作重要讲话。国开行住宅金融事业部、农发行客户三部有关负责人结合实际案例对国家棚改政策及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政策流程进行详细解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苏蕴山总结2015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对2016年工作进行部署。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就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政策提出明确要求。
截至2015年底,我省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28.2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125.9万套,棚户区改造住房102.3万套),住房保障覆盖率已达到20%,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经实现应保尽保。全省共开工建设乡镇保障性住房1.4万套,惠及部分乡镇教师和医务工作者等基层群体。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国有林业棚户区已全部完成棚改任务,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也都完成任务总量的60%以上。
苏蕴山强调,棚户区改造特别是城中村改造,既能够保障和改善民生,又有利于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供给侧改革,还有利于推动城市更新,势必将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重中之重。
针对下步工作,苏蕴山提出四方面要求。
一是抓延伸、消闲置。用足用好国家支持政策,将保障房政策延伸至乡镇和农村,解决乡镇教师、医务工作者、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问题,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村庄迁并进入城镇的村民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针对我省个别市、县暴露出的保障房闲置问题,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的保障房闲置情况摸排,对问题项目逐个过堂,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确保3年建设周期内分配入住率达到90%以上。
二是抓拓面,重配套。要将城市危房、城中村、城郊村、实施扶贫异地搬迁和村庄迁并至城镇的村庄全部纳入棚改政策范围。借助棚改优惠政策,推动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要从规划着手,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充分纳入2015-2017年棚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计划;要认真组织项目,及时申报计划,主动对接国开行、农发行,多渠道落实资金;要狠抓项目实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三是抓平台,促合作。各地要抓紧通过新建、改制、改组等方式设立符合借款条件的主体,开展实质化运作,促进贷款落实。政府、银行、企业要主动作为,适应新形势下棚改融资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四是抓考核,强推动。要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大棚户区改造所占权重,并改进评价办法,考核分数要和建设量、覆盖率挂钩,同时要牢守质量“红线”,把安居工程真正建成放心工程、安心工程。
会议还就《河北省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河北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进行培训和宣贯。
各设区市(含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财政局、征收办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同志,共计450余人参加培训会议。 (周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