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学校今年开始生活垃圾分类

08.01.2018  19:30

 

石市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2020年底前15%以上小区实行

□本报记者 孙会芳

石市日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石家庄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在“八区一县”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规定城镇垃圾处理费城市居民每户每月3元,暂住户口的外地进城人员每人每月2元。

试点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实施范围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范围是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高新区、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正定县“八区一县”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公园、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实施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在2018年底前,党政机关、大中小学(院)校要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同时,稳步扩大小区试点工作,将辖区5%生活小区居民,纳入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2019年底前,相关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将所有企事业单位、商超、农贸市场等公共机构,全部纳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和考核范围;将辖区10%生活小区居民户纳入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2020年底前,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基本建立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辖区15%以上的生活小区居民,纳入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相关措施

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将垃圾分类暂实行“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种。全市将统一规定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和其他垃圾袋的类别、规格、标志、选型等。

鼓励有资质企业采用投放回收箱等方式结合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回收处理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废旧纺织品等。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有毒有害垃圾。

生活垃圾将实施分类收运,由市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资回收等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应国家相关规定,统一垃圾转运车辆标准。加快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

城镇垃圾处理费城市居民每户每月3元

●征收范围

根据《石家庄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城镇垃圾是指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镇垃圾的固体废物等(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处理费,是指城镇垃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城镇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社会、企业共同负担的原则,征收范围是“八区一县”所有产生城镇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

●收费方式

在收取方式上,针对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收费方法。其中,对于居民及暂住人口:使用煤气、天然气用户的居民,以及暂住人口应缴纳的,由征收管理部门委托新奥燃气集团代收代缴;非煤气、天然气居民户应缴纳的,由征收管理部门委托相关物业服务单位代收代缴。

对于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经营者等:开设有银行账户的,征收管理部门与缴费单位签订缴费协议,通过银行定期收缴;对无银行账户的,专业收费人员与缴费单位签订缴费协议直接收缴。

●收费标准

由个人缴纳的:城市居民每户每月3元,办理暂住户口的外地进城人员每人每月2元。

由单位交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按上年末在岗职工人数(含临时聘用人员)计收,计收标准1.5元/人·月;普通高校、中等专业技工学校,按在籍学生人数计收,计收标准0.5元/人·月。

由经营者交纳的:

医院(不含医疗垃圾)、旅店、多功能宾馆、酒店(客房部分)按床位计收,收费标准3元/床·月(不足5张床的按职工人数计收,计收标准1.5元/人·月)。

农贸、集贸市场按摊位计收,收费标准5元/摊·月。

桑拿、洗浴、美容美发、休闲娱乐等场所按经营面积计收,收费标准0.8元/平方米·月。

长、短途客运车辆(不含客运企业)按座位计收,收费标准0.5元/座·月。

商业零售企业按营业面积大小实行累进计收,收费标准:50平方米以下的20元/户·月;50-100平方米的0.6元/平方米·月;100-500平方米的0.5元/平方米·月;500-1000平方米的0.4元/平方米·月;1000-5000平方米的0.3元/平方米·月;5000平方米以上的0.2元/平方米·月。

餐饮业按营业面积大小实行累进计价收费标准(餐厨垃圾收费按石政办发〔2017〕64号文件执行,待餐厨垃圾处置收费征收管理办法出台后,执行新收费标准):50平方米以下的30元/户·月;50-100平方米的1.0元/平方米·月;100-500平方米的0.9元/平方米·月;500-1000平方米的0.8元/平方米·月;1000-5000平方米的0.7元/平方米·月;5000平方米以上0.5元/平方米·月。

单位自运到指定垃圾场的,按每吨50元计收。

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渣土,按实际产生量计收,标准为:处理费5元/立方米,运输费15元-20元/立方米。

●拒缴受罚

办法指出,对拒不交纳或弄虚作假少交纳城镇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城市环境卫生执法部门,将依规处罚。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户或持有特困证的特困户,以及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在停产期间、学校在寒暑假期间,予以免征。

该办法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记者调查

试点小区垃圾分类知晓率70%

棉三小区是一个位于市中心的大型居民区,昨天下午,记者进入小区进行了调查,看到楼前放置了垃圾桶,居民的生活垃圾包括各类包装袋、菜叶子、废纸等,多是用买菜后的一次性塑料袋装起来,随意丢弃到垃圾桶里,看不出分类的迹象。

你知道哪些垃圾是可回收的吗?”面对记者的提问,一位居民说,各种废旧金属、纸张、衣物、饮料瓶、玻璃等都是可回收的,家里产生的这些可回收垃圾,大家都舍不得扔掉,一般是卖给收废品的了,随手丢弃的,基本上都是不能回收的。如果是在路上,比如饮料瓶等,就随手丢弃了。

关于生活垃圾分类,主城区目前有4个小区在进行试点,分别是裕华区嘉实蓝岸、桥西区竹溪园、新华区赵二街花苑、长安区北部时光,共7000多户居民。

市环卫处有关人员介绍,刚开始试点时,垃圾分类知晓率仅有13.5%,经过环卫部门入户宣传,发放分类台历、垃圾袋、垃圾桶,设置专用餐厨运输桶,指导居民对易腐、易滴漏餐厨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等,目前知晓率在70%左右,但是分类垃圾准确投放率仍然较低。

环卫工人张师傅的话也印证了上述说法。他说每天凌晨清理路边垃圾桶,可回收桶里,也有果核果皮,不可回收桶里,则有饮料瓶、广告纸等,“两个桶里基本上是混装的。

试点小区北部时光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多数人都知道垃圾分类了,但是丢弃时只有少部分人能做到,关键是环保意识和生活习惯问题,“如果大家能像随手关灯、斑马线机动车礼让行人一样,认真对待分类垃圾的准确投放,这件事一定能够做好!

垃圾处理费和卫生费是两码事儿

我缴的物业管理费中包含着卫生费,为什么还要征收城镇垃圾处理费呢?”在记者调查时,一位居民提出了这个疑问。市环卫处有关人员介绍,垃圾处置实行分段收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已征收多年,这次是文件到期后重新发文,征收标准也没有变。

据介绍,居民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中包含卫生费,是物业公司保洁人员打扫院落、楼道楼梯、清理垃圾桶、收集和运输垃圾到垃圾转运站的费用。城镇垃圾处理费是从垃圾转运站到垃圾处置场的费用,包括转运、无害化处置等。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完成从小区到垃圾处置场的全部流程。

编辑: 张小波

石家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你家小区试行了吗?
按照《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
我市制定《石家庄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城市居民每户每月3元
近日,我市制定《石家庄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城镇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社会、企业共同负担的原则,其征收范围是: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高新区、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正定县所有产生城镇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收费标准为城市居民每户每月3元,办理暂住户口的外地进城人员每人每月2元。由单位交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按上年末在岗职工人数(含临时聘用人员)计收,计收标准1.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