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机关下发通报 表彰 “学习强国”学习先进集体和个人

01.11.2019  16:55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警积极使用“学习强国”平台,做到自觉学习、主动学习、经常学习,省法院机关党委日前下发通报,对在“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过程中涌现出的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

在这次通报表彰中,省法院办公室、法警总队、立案一庭、法官学院、新闻处、刑二庭、计财处和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党总支获得“学习强国”平台应用管理先进集体称号;李奋勇等50名个人获得 “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标兵称号;8名个人获得 “学习强国”平台优秀管理员称号。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组织和个人为榜样,比学赶帮、奋起直追,以优异成绩有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走深、走实、走心。

据了解,“学习强国”平台自上线以来,省法院机关党委高度重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将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积极部署,深入推进。截至目前,学习组织已覆盖省法院机关各党支部各部门,注册上线学员437名,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格局,实现了全员共建、全员共治、全员共享,持续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掀起赶学比超的学习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