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本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10.07.2014  11:08

     周本顺 在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上强调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

    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张素娟 河北日报记者苏励、李建成)7月8日下午,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在 承德 市召开。省委书记周本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按照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党委要统揽党风廉政建设的全局,协调反腐败斗争的各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臧胜业 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秘书长 景春华 出席会议。

    会上,承德市、廊坊市、省交通运输厅、定州市、北戴河区、丰宁满族自治县、玉田县、南宫市等8个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发言,介绍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体会、做法,提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的思路、建议。

    周本顺在听取大家发言后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对落实两个责任问题高度重视,多次进行研究,并结合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具体措施,推动任务落实。

    周本顺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讲了六点意见。

    周本顺指出,领导认识要到位。党委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领导核心。这种领导地位决定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主要职责。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这一点必须十分鲜明。党委负主体责任,首先是党委书记要负起第一责任。各级党委、各部门党组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位置,真正做到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把手”要抓“一把手”。党委“一把手”每年要重点约谈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党组书记和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周本顺指出,教育管理要到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还是要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树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理想信念,摆正公私关系。党委、党组要经常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思想境界,增强反腐倡廉的思想免疫力。省、市、县每年都要进行专题培训,加强警示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本质上也是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中,省委在总结民主生活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民主生活会的规定,同时还将出台用好其他三个重要法宝的意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要健全谈话提醒制度,不要等问题成风,问题成案。谈话提醒是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上级组织的重要责任,是对同志负责、对组织负责。

    周本顺指出,监督权力要到位。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一定要根据问题导向,把权力监督的制度搞严搞细。从实践看,最管用的制度还是两条:一是公开,一是巡视。既然是管用的,就要用好。省委已经部署,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力推“三个清单”、“三个公开”,即权力清单、负面清单、监管清单;办事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在巡视上,我们已由五年巡视一次,改为每年巡视或巡查一次。下一步还要搞一些专项巡视。监督权力很关键的一条,是把党委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落到实处。同级党委的问题,同级纪委最容易发现,同级监督加强了,就可以减少失误,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党委要把监督的重点事项,容易出问题的事项,有关重要制度交纪委监督,把监督任务搞实,同时,要把责任首先压到纪委书记头上,把责任搞实。为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今后要明确一条,党委政府班子分管工作中涉及到的人、财、物、工程等审批事项,年底要向党委和纪委报告清单。党委书记、班子成员要带头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