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修订出台了《河北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17.06.2014  15:25

6月16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修订出台了《河北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办法》。办法中规定了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目的、范围、机构、程序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北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校党字〔2014〕4号)精神,调动教师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性,进一步加强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建设,鼓励教师钻研教学、潜心育人,大兴尊师重教、敬师爱师之风,科学公正地评选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不断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此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修订出台的《河北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办法》是在原有评选办法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创新和改革,评选办法更加条理清晰、具体细化。该评选办法的重点是在评选程序上,形成了以学生评价为主体,督导评价和领导评价为否决项,申请评价为补充的评选机制,创新之处在学生评价的指标中加入了教师推荐度,将专任教师和非专任教师的评选分开进行;评选办法具备可操作性强、公平合理、程序公开等特点,能够更加透明、公正地选出我校的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通过评优形成正确导向,促进任课教师遵守职业道德,提升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对于表彰优秀教师、激励教师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陈立文教授表示,让更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优秀的优秀教师被评选出来,评选结果含金量更高,通过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的评选,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考核、评优、培训等方面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