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林管局“四抓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4.05.2015  14:13

近日,木兰林管局通过“四抓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抓好作风建设。要求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和纪律约束,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确保政令畅通,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发生,杜绝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是抓好责任落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做好责任分解。坚持主要领导负总则、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具体抓,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检查考核。

三是抓好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把《党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和提高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能力和自觉性。积极推动廉政文化传播手段创新,通过设立廉政建设提醒卡、发送廉政短信、订阅廉政报刊等形式,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四是抓好案件查办。对党员干部身上是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教育提醒、诫勉谈话,防止小事情变成大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纠风工作责任制,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木兰林管局  石琳  张志伟)

(第0052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