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林管局“四抓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2.05.2015  17:3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木兰林管局紧紧围绕全局部署,通过“四抓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整治“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抓好作风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教育,要求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和纪律约束,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时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全力确保政令畅通,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的发生,绝不允许发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是抓好责任落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领导包片联系点》等制度,做好责任分解。坚持主要领导负总则、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具体抓,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检查考核。

三是抓好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把《党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认真履行义务、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认真开展廉政民主生活会、廉政党课、公开廉政承诺、预防职务犯罪培训、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大力弘扬“感恩、奉献、求实、创新”的木兰精神,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通过设立廉政建设提醒卡、发送廉政短信、订阅廉政报刊等形式,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为推进林业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与和谐氛围。

四是抓好案件查办。本着对党的事业、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是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教育提醒、诫勉谈话,防止小事情变成大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纠风工作责任制。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