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封杀令”消除文化负竞争力

11.10.2014  01:59

□雷泓霈

9月2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除此前提及的电视剧作品外,由“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也都被要求暂停播出。(据多家媒体10月8日报道)

当下,一些影视明星把恶俗事件、突破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的行为,当做炒作手段,这种畸形的市场行为,所产生的只能是一种文化负竞争力,非但不能推动文化繁荣,而且会给社会造成严重的道德污染。

因此,“封杀劣迹艺人”值得嘉许。封杀劣迹艺人,将倒逼影视明星和影视企业不得不把社会责任、道德责任扛在肩头,进而有效消除文化负竞争力,使我们的影视业更加健康地成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