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店内“捡”手机 不当得利或成犯罪

09.10.2016  02:05

10月7号晚上7点半左右,朱女士和朋友来到万达广场购物,当她在一家服装店结完账没多久,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朱女士第一时间返回服装店,她能找回自己的手机吗?

朱女士怀疑自己的手机遗落在了服装店,于是她就赶忙找到店内的负责人,希望能调看一下当时的监控录像。由于手机里有朱女士的重要信息,为了尽快找到自己的手机,朱女士报了警。

监控录像显示:朱女士将手机遗落在收银台上,她离开后,一名黑衣女子过来结账。女子很快发现了朱女士的手机,左右看了看后,女子将手机拿到手中,并迅速放进自己的包内,匆匆离开服装店。令朱女士着急的不仅仅丢失手机本身,更大的担心则是由此造成的一系列麻烦。

既然手机里的信息对于朱女士非常的重要,那么为何当时她还会把手机放在收银台上呢?随后,记者陪同朱女士再次来到这家服装店,并询问了服装店负责人在朱女士结账时,收银员是否注意到遗落在款台上的手机。那么,对于朱女士手机丢失这件事,服装店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呢?

其实。类似的情况在我市鹿泉区也发生过。今年9月7日,鹿泉区获鹿镇的李师傅在送货的途中,不慎将两千元钱丢失了,结果被一名王姓男子捡到,但是男子并没有及时等待、归还失主。最后,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王某将钱返还失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一万元以上),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所以,捡到他人财物属于不当得利,而捡到他人财物拒不归还一般属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那么,拿走朱女士手机的女子的行为是否属于不当得利呢?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往案例显示,不当得利的责任人如果能及时归还财物,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民警已经调取了服装店内监控录像,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