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迁安市鑫达来工贸有限公司“7.22”有限空间作业中毒事故情况的通报

24.07.2015  20:20
冀安委办〔2015〕36号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直管县(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全国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5起、死亡18人。7月22日11时35分,我省迁安市鑫达来工贸有限公司在该市民强小区东门丰庆路路东污水管道检查井中进行管道疏通作业时,1名井下作业人员中毒晕倒,随后2名工人在施救过程中也发生中毒事故,3人先后因救治无效死亡。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频发,2014年,我省发生3起,造成8人死亡,特别是9月1日、4日连续发生两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6人死亡,影响极为恶劣。为有效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频发的势头,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要求切实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37号)要求落实到位。7月6日,省安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冀安监管二〔2015〕106号),对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   近期,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安委办、省安监局连续下发文件,对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但仍有一些地方和单位未引起足够重视,未按照相关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到位,以致酿成事故。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未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未严格执行作业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相关规定;二是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事故发生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无安全防范意识,盲目施救导致人员伤亡扩大;三是部分地方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督执法手段不硬、力度不大。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同类事故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教育培训。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在开展二、三、四层面宣贯活动时,要以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5年7月1日执行修订版)及省安监局下发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教育光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手册》为教材,对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培训,确保参训率达到100%。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增强防范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二、切实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工贸企业在开展可能逸出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清淤、清污、维修作业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重点确认相应防护措施,确保作业现场有持续稳定的机械通风,并配备空气呼吸器等个体防护装备和应急装备,坚决做到无审批手续不开展作业。要督促企业在排查出的每个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或设备附近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标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警示有限空间风险,提示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三、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的监督执法。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执法检查、暗访抽查、回访检查等方式,有效推动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对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积极、排查隐患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到位、落实上级指示要求不坚决的企业,要加强执法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要予以严厉处罚,并将拒不执行监察指令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降低诚信等级并进行公开曝光。同时,要督促企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配备救援设备器材,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提高救援能力,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问题发生。
  四、切实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迁安“7.22”事故发生在我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期间,性质更为严重,影响更为恶劣。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通知精神,由省安监局对此次事故调查进行挂牌督办。要深刻剖析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并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全省予以警示,以此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