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2.12.2015  14:58

  2013年3月8日,石家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河北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为维护投资人的权益,推进案件的侦办,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规定,请投资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报案。报案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合同;

  3、收据;

  4、银行转账小票、现金存款凭证;

  5、用以收取利息的银行账号交易流水;

  6、宣传资料;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为接待报案时间,最后期限为2016年1月15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报案登记,将会影响投资人的相关权利。(请投资者相互转告)。联系电话:86862237。

  石家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