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履职尽责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

01.07.2014  11:30
冀安监管函〔2014〕18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 按照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履职尽责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所有冶金建材企业都要立即行动起来,在前一阶段全省警示教育活动取得丰硕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本企业的“全员警示教育宣讲活动”,以全面提升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为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督导,使活动取得切实成效,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入一线督导本辖区内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内部的全员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各地要充分与企业沟通,制定详细周密的督导计划,明确督导人员、督导责任和督导要求,确保宣讲活动于7月20日前完成。其中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河钢集团的唐钢公司、邯钢公司、宣钢公司、承钢公司、石钢公司,以及首钢迁钢、首钢板材、首秦公司、首钢京唐,邢钢公司,金隅水泥各子公司,冀东水泥唐山地区以外的各子公司的宣讲活动,省局将派员参加。较大规模的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市安监局要派员参加。各相关市、县要认真做好宣讲教师、企业的相关联络和统筹安排工作,确保警示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二、警示教育活动要与“六个一”活动、改善企业基础工作结合起来。为使警示教育活动带动和促进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各项安全工作的进展,各地在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中,要将其与《2014年全省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中确定的“六个一”活动密切结合起来,同步检查,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企业在开展警示教育前要首先开展一次深入系统的安全自查,把自查出的问题摆到警示教育的内容中去,推动全体职工深入反思,找到解决问题的路子和方法。各市县安监局要落实好“六个一”活动各项要求,在对企业的安全自查进行认真剖析基础上做好考试、谈话等其它各项工作。同时,要把警示教育活动与企业改善基础工作密切结合,用大量的冶金、有色、建材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案例,系统宣贯安全规程,把意识教育与技能教育相结合,促进企业管理水平上台阶,彻底解决安全工作“上热下冷”的问题,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三、按时上报警示教育督导计划。各有关市、县安监局要密切联系企业,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时间。同时,将各企业宣讲活动时间安排汇总后,于6月底前上报省局监管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