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从“有权拒缴”到“有胆拒缴”须法治撑腰

17.11.2014  22:48

  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13日播发了《一年仅居民生活电费就“附加”了270亿元?--追踪水电油价“附加费”》。报道发出后,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回应,对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