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制定和实施《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答记者问

20.09.2017  18:13

  为了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加强资产评估执业监管,推动资产评估准则建设,2017年8月23日,财政部制定发布了《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2月25日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同时废止。近日,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制定和实施《基本准则》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制定《基本准则》的背景是什么?

  答:《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自2004年发布施行以来,得到了国内评估界、委托人和政府部门的普遍认可,在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维护公共利益,提升行业公信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准则的实施环境在法律、监管、实践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为此财政部制定出台了《基本准则》。

  一是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要求。2016年出台的《资产评估法》规定国务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制定评估基本准则,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开展业务应当遵守评估准则,违反评估准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资产评估法》还对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评估报告、评估档案等具体内容做出了规定。基本准则需要与《资产评估法》进行有效衔接。

  二是资产评估实践提出更新要求。资产评估行业作为专业服务行业,必须以专业赢得市场,以专业赢得尊重,资产评估基本准则是重要的专业支撑。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持续推进,资产评估服务的市场属性进一步加强,市场范围进一步拓宽,资产类型进一步增加,市场经济发展对基本准则的专业性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及时更新和完善。另外,经过多年实践检验,原准则中有些不适应资产评估发展要求的规定逐渐显现,需要及时更新完善。基本准则作为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的编制依据,需要根据实践要求更新。

  三是强化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规定,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专业服务的行政监管以资产评估准则为依据。在推动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基本准则需要针对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档案等重点监管环节细化相关规定,增加准则的可操作性,以适应监管方式改革和监管内容细化的要求。

  2.问:《基本准则》出台的主要意义是什么?

  答:从总体上看,《基本准则》对推动资产评估准则建设,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强化资产评估执业监管,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的重要文件。资产评估法要求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制定评估基本准则。财政部积极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组织制定《基本准则》,对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基本遵循,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报告和档案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规范。《基本准则》是资产评估行业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的重要文件。

  二是建立了资产评估行业规范执业的制度保障。《基本准则》规定了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专业人员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基本遵循,有利于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障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基本准则》设专章对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报告和档案进行了重点规范,具体明确的执业规定,既是评估专业人员执业行为的遵循,也是评估机构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的依据,还是财政部门实施行政监管的标准与尺度,有利于构建公平公正的评估市场环境。

  三是构建了相对完善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根据资产评估法的要求,财政部制定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这就明确了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准则制定方面的职责分工,有助于形成我国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及更新的常态机制。基本准则还明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包括各项具体准则、指南和指导意见。

  3.问:《基本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基本准则》共六章三十五条,分别为总则、基本遵循、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档案和附则。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基本准则》规范的主体和适用范围;二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的基本遵循;三是对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报告和档案等重要执业内容做出了具体规范;四是规定了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组成。

  4.问:请介绍一下《基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答:《基本准则》将适用范围确定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是在财政部门备案的评估机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包括资产评估师和其他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资产评估从业人员,资产评估业务涵盖法定和非法定资产评估业务。同时,《基本准则》明确,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规定由其他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应当执行其他准则的,从其规定。

  5.问: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的基本遵循有哪些?

  答:《基本准则》结合资产评估法,提出了对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的基本遵循,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二是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谨慎从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职业形象,不得从事损害职业形象的活动;三是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独立进行分析和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得直接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四是对具备和保持资产评估专业能力做出规定。

  6.问:《基本准则》在充实完善资产评估执业要求上有哪些突出特点?

  答:《基本准则》既是指导和约束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从业规范,又是财政主管部门进行资产评估行政管理的专业依据。为此新制定的《基本准则》突出了以下特点。

  第一,完善了重点环节的执业规范,规定了资产评估基本程序及其履行要求,规范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及披露要求,明确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和档案的内容及管理要求。

  第二,落实细化了资产评估法的要求:一是夯实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审核程序,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经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审核后,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二是明确资产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呼应了资产评估法关于评估方法的选择要求,为通过制定具体准则指导和规范评估方法的选择预留了空间。三是区分法定和非法定资产评估业务,按照资产评估法的规定对资产评估业务承办、资产评估报告签章和资产评估档案保存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三,明确规范了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一是规定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明确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二是报告使用人限定为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明确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三是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7.问:如何做好《基本准则》的实施指导和监督工作?

  答:《基本准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好《基本准则》,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指导和监督《基本准则》实施作为近期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的重要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培训宣传工作。编写《基本准则》讲解材料,组织和指导各级财政部门、地方资产评估协会对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专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各级财政部门和地方资产评估协会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渠道,通过生动有效的形式在行业内外做好《基本准则》宣传,主动答疑释惑,回应各方关切,营造有利于《基本准则》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是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基本准则》要求加强对资产评估业务的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对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专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按照资产评估法和《基本准则》要求,出台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形成完善配套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并加强培训。

  三是加强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和资产评估协会要指导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做好准则实施工作;资产评估机构应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及时完善资产评估执业管理的内部标准、流程和制度,将准则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