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党员活动日”答记者问

28.07.2014  11:51

    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创新党内生活方式 更好联系服务群众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别志雷)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古江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就《意见》出台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

    答:建立这项制度,是省委运用“四个重要法宝”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全省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步骤。第一,这是解决党内生活突出问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内在要求。第二,这是深化党员教育管理、改革完善基层党建制度的重要内容。第三,这是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提升党员队伍“四自”能力的有力举措。第四,这是践行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途径。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过程?

    答:《意见》出台的整个过程,可以概括为“两贯彻、一借鉴、一创新”。“两贯彻”是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党内生活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章、党内相关规定,深入贯彻省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委运用“四个重要法宝”加强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一借鉴”是指充分吸收借鉴以往党内“三会一课”制度的基本经验,特别是近年来省内一些地方开展党日生活的有益做法。“一创新”是指,准确把握当前基层支部和党员所处的时代背景、面临的主要任务,深入分析上级党委、基层支部和广大党员在党日活动中的职责定位,从深化改革的高度和视角,着力创新党日活动的思路与举措,力求形成党日活动开展的长效机制。《意见》初稿在省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中广泛征求了意见,还得到中组部的有力指导。省委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文件起草研究的整个过程中给予了多方面的明确指导。可以说,这个《意见》形成的过程是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指示要求的过程,是集中全省上下各级各有关方面智慧和经验的过程。

    问:如何把握“党员活动日”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党日活动才能保持正确方向。《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党日活动要把握“立足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力求突出特点、积极探索创新”的总体要求。《意见》强调,活动开展要服务大局、促进工作,要立足实际、解决问题,要突出特点、不断创新,将党日活动开展与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本地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与广大党员的期望和需求结合起来,正确把握活动定位,发挥好活动的效用。

    问:“党员活动日”具体有哪些实质性内容?

    答:“为开会而开会、为活动而活动”,党日活动缺乏实质性内容,是以往党内活动缺乏吸引力的重要原因。为克服这个问题,《意见》明确了“党员活动日”议政议事、推进工作、组织生活、学习教育和为民服务这5个方面的主题,同时就每一主题明确了相应的内容要求。一般来讲,涉及群众利益、群众关注的本单位重要事项,应首先在党员中进行研究讨论。上述5个主题和各主题的活动内容,既各有侧重又相互关联。一般来讲,每个党日活动应突出其中的一个主题,同时在内容上可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来确定。

    问:“党员活动日”在活动形式上有哪些创新?

    答:“党员活动日”在形式上继承和保持了“三会一课”的基本做法,同时根据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对活动形式进行了拓展创新。今年以来,中央对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作出专门部署,明确强调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领基层党建工作,使服务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鲜明主题。省委高度重视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志愿服务工作,对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出专门部署,省委书记 周本顺 多次就开展这项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因此,我们在确立“党员活动日”基本形式时,把为民服务列为党日活动的一个基本形式,将“三会一课”形式拓展为“三会一课一服务”。

    问:如何做到党日活动主题、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答:《意见》在确定5个方面主题的同时,又为每个主题明确了与之对应的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也就是说,基层党支部根据需要选定一个活动主题后,相应的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也就一并确定了下来。如选择“议政议事”为主题,则相应的活动形式为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其活动内容主要是围绕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讨论决定关系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需经全体党员研究的重要事项等方面来确定。如确定“推进工作”作为主题,活动形式相应为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会,活动内容也有明确要求。

    问:如何理解“党员活动日”与组织生活的关系?

    答:以往,不少党员认为党内活动就是“三会一课”,“三会一课”就是组织生活。实际上,“三会一课”的内容既包含组织生活,又涵盖研究重要事项、推进工作和学习教育等,是党员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载体。“党员活动日”制度既继承了“三会一课”注重政治学习、开展组织生活的要求,又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在内容上进行了明确、丰富和拓展。实行这项制度后,基层党组织需要组织党员参与的活动一般都应纳入到党日活动来开展。但不能一概而论,根据工作和实际需要,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活动日”之外可随时召集党员开展有关活动。

    问:如何将推进“党员活动日”制度与正在进行的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

    答:开展党日活动,严格党内生活,促进作风转变,与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和整改要求是相一致的。当前,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巩固成果、建章立制的工作正在进行,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总体上看即将转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各地各单位要抓住有利契机,借力而为、借势而上,统筹谋划安排,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推进措施和活动方案。尤其面对当前党内生活的现状,亟须“下猛药去沉疴”,以过硬举措强力推动活动开展。

    问:在保障“党员活动日”制度有效落实方面有哪些主要举措?

    答:《意见》对推进活动落实提出了四项措施:一是明确领导责任,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三是强化激励约束,四是营造活动氛围。需要强调的是,在上述各项举措中,除以往行之有效的手段外,还明确了三个创新性做法。第一,充分运用互联网进行监督。增设“12371”网上监督党内生活功能,对群众反映不正常开展党日活动的重要情况,组织部门及时予以调查核实,并选择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第二,积极发挥党代表监督作用。《意见》明确,适时组织各级党代表深入各地开展专题观摩指导活动。第三,大力夯实基础工作。在全省统一推行由省委组织部监制的《党支部工作手册》,作为客观记载、评价党日活动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