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廉政账户”有关人员已上交礼金18.2万元

19.01.2015  14:18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马路 通讯员仝连茂)日前,衡水市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设立了“廉政账户”,并向社会公布了账号。全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的党员干部,对应拒收而因某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含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等),只要在收到之日起1个月内存入“廉政账户”或上缴市纪委监察局的,一律按拒贿对待,不追究收受人的任何责任。该市鼓励存款人实名存入,也可根据自己意愿不记名存入,只需注明存款时间、金额,不需说明款项来源和存款理由。存款人向“廉政账户”存款后,须将银行提供的客户回单联妥善保存,凭此证明上缴的时间、金额。

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廉政账户”由衡水市纪委实行保密管理,对存款人姓名、存款数额等予以保密。“廉政账户”只存入,不支取。账户资金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截至目前,该市“廉政账户”已接受有关人员上交礼金1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