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起河北省石家庄市图旧借阅证停用

22.01.2015  16:35

  3月1日起,市图书馆旧借阅证将停止使用。没有办理新版读者证的读者,可在开馆时间(每周的星期二至星期日的9时至17时)尽快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旧证换新证事宜,否则,将影响您借还图书。    市图书馆相关负责人介绍,持有市图书馆旧版借阅证的读者,如果不再需要借书,将所借图书还清后,可以持读者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办理退证手续,退还本人押金。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退证手续,需同时出示读者证、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证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