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民间天气预报”不能乱发了 最高罚5万

04.05.2015  12:19

从5月1日起,《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除气象台外,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违者最高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新规,气象专家、民间气象发布机构以及普通市民是如何看待的?

上个月,一则流传于国内某城市朋友圈的文章引发关注:“3月29日最高气温直逼30℃,4月1日骤降到1℃”“四月只下一场雨,但是要下一个月”,类似耸人听闻、博人眼球的“预报”充斥网络,最后气象专家不得不出来辟谣。

​省气象台首席气象服务专家郭迎春认为,如果没有权威的气象发布制度,一旦遭遇灾害性天气,容易引起恐慌和混乱,“《气象法》早有规定,只有气象部门一家对外发布天气预报,民间机构都是不允许的。因为他们的力量和理论根据都不具备,有的人根据天文星座去发布天气预报,是违背《气象法》的。”

不过,也有市民认为,一些所谓“民间机构”开发的气象信息软件,不仅界面有亲和力,信息更新速度也很快,预报准确率也不低。气象部门一纸禁令,是不是有“吃独食”的嫌疑?如果类似的官方软件不能及时跟上,也会给生活带来一定不便。

市民:现在好多人没时间看电视,也不会专门上网看,手机发过来会强制自己看一眼,取消了会有影响。

作为国内影响力最大的“气象预报类”手机客户端之一,墨迹天气工作人员表示,此前他们抓取的是国家天文台的数据,部分信息属于有偿使用,目前他们已经注意到新规的出台,“我们是根据国家官方的天气预报机构发布的数据进行发报的。我们现在也不太清楚国家具体发布这个是什么用意,我们还在和相关部门联系,核实这个情况。

此外,也有气象爱好者认为,民间也有高手,是否可以发挥那些“气象帝”的智慧,让他们开展一些气象科普服务,为大家答疑解惑?一些特色性的、非预测性的气象信息服务由他们提供,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使之规范有序,而不应仅仅只是“一禁了之”。

市民:我觉得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不涉及公众的,应该没什么关系。(记者冯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