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8月起医院制剂自主定价

04.08.2015  16:51

  近日,江苏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自今年8月1日起,取消原政府制定医院制剂价格的规定,改为医疗机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兼顾患者的承受能力,自主合理制定价格。

  据介绍,医院制剂不同于一般的普通药品,是由医院自己生产配制。过去,医院制剂的价格都是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医院出了新的制剂,或是原有的制剂要调整价格,必须拿到物价局的批文。南京市物价局去年曾批准过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的丹芍合剂等15种自制剂的最高限价,其中有7种自制剂的价格都是个位数。

  江苏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价格放开并不是政府对定价“放任不管”。江苏省物价局的通知规定,今后医疗机构制定或调整制剂价格前,需先告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并在收费场所公示1周;价格水平要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调价周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山东启用复工复学健康通行卡
  日前从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获悉,为有序推动复工复学,卫生厅
钟南山:磷酸氯喹还没做对照实验
  2月24日,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广东支援湖北医疗队与钟南山院士进行了远程会诊。在专门安排的答记者问环节,钟南山表示,临床治疗中发现,新冠肺炎患者使用抗病毒药物阿比多尔、克力芝平均6天~7天后,核酸检测转阴;使用抗病毒药物磷酸氯喹的平均转阴时间为4.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