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散煤压减替代

15.08.2016  22:11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城市区域散煤压减替代工作调度会上获悉,我市将利用两年时间。对全市散煤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综合整治,基本实现全市城乡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有效降低散煤污染。

具体目标是:2016年10月底前,中心城区以及各县(市)区县城建成区全面完成散煤压减替代,全市压减散煤20万吨以上,洁净燃料替代散煤50万吨以上,2017年10月前,全面完成散煤压减替代,压减替代散煤300万吨左右。
2016年全市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合格率达到75%以上,2017年达到85%以上,2018年达到95%以上。

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2823家煤炭经营单位排查核实与深度整治。

到2017年,通过散煤污染整治,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分别削减2.2吨、0.25万吨、1.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