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让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司法无立足之地

26.02.2015  19:13

  中新社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我们要建立一种更加科学的记录和通报制度,严重的要追究干预者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贺小荣26日在北京回答记者有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问题时这样说。